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申請資格
- 申請人:澳門特別行政區提供衛生護理服務的醫院;
- 醫院製劑的製造地點須符合醫院製劑生產質量管理條件。
必須遞交文件
- 填妥的醫院製劑申請表格;
- 中成藥的使用符合醫院製劑的說明及證明文件;
- 質量標準及包裝、標籤或說明書的樣本;
- 承擔監測藥物不良反應責任的聲明書;
- 醫院製劑的一般文件及藥學研究資料;
- 製造程序符合醫院製劑生產質量管理條件的聲明書。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藥物監督管理局
地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19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無需繳納費用。
審批所需時間
接獲齊備申請文件日起計90日內完成申請卷宗文件的審批,倘通過審批,藥物監督管理局向申請人發出醫院製劑的批准證明。
相關規範或要求
第46/2021 號行政法規 -《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施行細則》
第23/ISAF/2022號批示 – 《中成藥重金屬及有毒元素含量、微生物限度和農藥殘留限量標準規範》
第24/ISAF/2022號批示 – 《牛源性中成藥註冊技術性規範》
第32/ISAF/2022號批示- 《醫院製劑的生產質量管理條件及技術要求》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