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認可考試

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認可考試


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 根據第 12/2015 號行政法規《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資格制度的施行細則》第十五條至第十八條的規定提出,經實習及持續進修委員會決議獲得錄取參加認可考試資格的私營部門人士及決議獲豁免實習並獲得錄取參加認可考試資格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申請方式

  1. 親臨辦理 – 前往土地工務局辦理。
  2. 網上申請 – 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登入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網站www.caeu.gov.mo辦理。

報考期限

自考試通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至考試通告規定之報考截止日期前。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親臨辦理
    1. 填妥的由委員會提供的申請表(CA08);
    2. 有效之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3. 經實習及持續進修委員會決議獲得錄取參加認可考試資格的證明文件影印本;
    4. 經實習及持續進修委員會決議獲豁免實習,並獲得錄取參加認可考試資格的證明文件影印本。
  2. 網上申請
    1. 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登入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網站,並填妥申請所需的相關信息

必須出示文件:

申請人附交的文件影印本,必須出示正本,經部門職員核對後發還。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

土地工務局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接待櫃台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周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周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澳門元300元。

繳費說明:

  • 可以現金、信用卡、借記卡、澳門通、MPay、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澳門中銀手機銀行、豐付寶、廣發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UePay澳門錢包、支付寶、微信支付、支票或本票支付,申請時繳交;
  • 按照第22/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使用支票作為支付工具時,有關簽發日期不得早於支付日期三日。再者,其金額等同或超過澳門元5萬元者,必須附同該銀行的付款保證(或必須以本票繳付);
  • 可使用中國銀行/中國銀行信用卡機構或大西洋銀行發出的信用卡/借記卡,付款總金額必需相等/少於澳門元10萬元。每次以信用卡/借記卡繳費僅可使用一張信用卡繳付全數。於每年的最後七個工作日內不接受信用卡/借記卡繳款。

注:

澳門通、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之付款上限為澳門元1,000元 ;
MPay之付款上限為澳門元20,000元。


備注/申請須知

  • 根據第 12/2015 號行政法規《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資格制度的施行細則》第十五條至第十八條的規定提出。
  • 經實習及持續進修委員會決議獲得錄取參加認可考試資格的私營部門人士。
  • 經實習及持續進修委員會決議獲豁免實習,並獲得錄取參加認可考試資格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表格下載

CA08(請雙面打印)


資料提供: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CAEU)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29 14:59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