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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註冊(升降設備)

實體註冊續期申請(升降設備)


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自然人商業企業主 / 公司 / 行政公益法人

申請方式

前往土地工務局辦理

辦理時限

  • 保養實體註冊的有效期於註冊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其後每兩年續期一次;
  • 檢驗實體註冊的有效期由首次註冊第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其後於註冊/註冊續期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
  • 註冊續期,須於註冊有效期屆滿的曆年的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內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從事保養業務的實體

  1. 填妥的(I015C)申請表 (請雙面列印);
    1. 申請表須由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公司的法定代表簽署及蓋公司印章;
  2. 出示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公司法定代表具簽名式樣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倘申請人授權他人為其作出申請,須遞交已作簽名公證認定之授權書正本或鑑證本,並出示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3. 法人代表聲明書(O015)(每版需有申請人簽名及蓋公司章);
  4. 載有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公司一切登記資料的商業登記內容證明正本或認證繕本,且所有登記均須有效,當中所載的公司所營事業應包含從事升降設備的保養業務(倘於申請表內已同意本局獲取相關資料,則於遞交申請時出示以供核對,及後歸還);
  5. 受聘於申請人的升降設備技術員名單(I018C),以及申請人與有關技術員簽署的勞動關係聲明書(I019C);
  6. 從事升降設備保養業務的ISO9001證書副本,並出示其正本;或證明已符合第14/2022號法律《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第十四條第二款(三)項(1)至(5)規定的文件;
  7. 財政局發出的申請人最近五年無拖欠已結算的稅捐及稅項的證明文件(倘於申請表內已同意本局獲取相關資料則無須提交);
  8. 社會保障基金發出關於申請人的社會保障供款狀況符合規定的證明文件;
  9. 申請人的業務簡歷(每版需有申請人簽名及蓋公司章);
  10. 使用『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書及帳戶持有人的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

從事檢驗業務的實體

  1. 填妥的(I015C)申請表 (請雙面列印);
    1. 申請表須由自然人商業企業主、公司或行政公益法人的法定代表簽署及蓋公司印章;
  2. 出示自然人商業企業主、公司或行政公益法人法定代表具簽名式樣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倘申請人授權他人為其作出申請,須遞交已作簽名公證認定之授權書正本或鑑證本,並出示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3. 法人代表聲明書(O015)(每版需有申請人簽名及蓋公司章),行政公益法人需提交由身份證明局發出的 “行政公益法人登記紀錄”;
  4. 載有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公司一切登記資料的商業登記內容證明正本或認證繕本,且所有登記均須有效,當中所載的公司所營事業應包含從事升降設備的檢驗業務(倘於申請表內已同意本 局獲取相關資料,則於遞交申請時出示以供核對,及後歸還) ;行政公益法人需提交其章程,其宗旨須包括對設備進行測試;
  5. 受聘於申請人的指導技術員及檢驗技術員名單(I018C),以及申請人與該等技術員共同簽署的勞動關係聲明書(I019C);
  6. 擔任指導技術員職務的升降設備技術員的個人履歷、曾任職機構的僱主發出的工作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以證明其擁有至少五年的編製計劃、安裝、維修或檢驗升降設備的經驗(每版需有申請人簽名及蓋公司章);
  7. 擔任檢驗技術員職務的升降設備技術員的個人履歷、任職機構的僱主發出的工作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以證明其擁有至少三年的編製計劃、安裝、維修或檢驗升降設備的經驗(每版需有申請人簽名及蓋公司章) ;
  8. 財政局發出的申請人於最近五年無拖欠已結算的稅捐及稅項的證明文件(倘於申請表內已同意本局獲取相關資料則無須提交);
  9. 社會保障基金發出關於申請人的社會保障供款狀況符合規定的證明文件;
  10. 申請人的業務簡歷(每版需有申請人簽名及蓋公司章);
  11. 使用『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書及帳戶持有人的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

必須出示文件:

  1. 簽署人倘在土地工務局核對簽名,須出示具簽名式樣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作核對;
  2. 所有擬提交的證明文件的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

土地工務局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接待櫃檯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保養實體:註冊續期澳門元14,300元 (已包括10%印花稅) ;

檢驗實體:註冊續期澳門元14,300元 (已包括10%印花稅) 。

 

繳費說明:

  • 可以現金、信用卡、借記卡、澳門通、MPay、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澳門中銀手機銀行、豐付寶、廣發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UePay澳門錢包、支付寶、微信支付、支票或本票在本局收納櫃檯支付,或透過本局網頁(www.dsscu.gov.mo)於網上支付,批准後繳交;
  • 按照第22/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使用支票作為支付工具時,有關簽發日期不得早於支付日期三日。再者,其金額等同或超過澳門元5萬元者,必須附同該銀行的付款保證(或必須以本票繳付);
  • 可使用中國銀行/中國銀行信用卡機構或大西洋銀行發出的信用卡/借記卡,付款總金額必需相等/少於澳門元10萬元。每次以信用卡/借記卡繳費僅可使用一張信用卡繳付全數。於每年的最後七個工作日內不接受信用卡/借記卡繳款。

註:
澳門通、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之付款上限為澳門元1,000元 ;
MPay之付款上限為澳門元20,000元。


審批所需時間

自土地工務局收齊申請所需文件之日起計三十日內作出決定。


備註/申請須知

  • 自然人商業企業主、公司或行政公益法人擬執行保養或檢驗職務,必須事先在土地工務局註冊;
  • 保養實體註冊的有效期由註冊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其後每兩年續期一次;
  • 檢驗實體首次註冊的有效期由註冊第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其後於註冊/註冊續期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
  • 須於註冊有效期屆滿的曆年的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內辦理註冊續期,否則註冊失效;
  • 保養實體若更換升降設備技術員,應於五天內填寫一般事項申請表(I016) 通知土地工務局;
  • 若更改有關註冊的資料,應於八天內填寫一般事項申請表(I016) 通知土地工務局;
  • 倘同意土地工務局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資料庫獲取申請人的商業登記資料,則無須提交商業登記證明書;
  • 倘同意土地工務局於財政局資料庫獲取申請人於最近五年無拖欠已結算的稅捐及稅項的證明文件,則無須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 若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查詢服務申請進度,須填妥“使用『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書” (I013C)及提供帳戶持有人的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 透過土地工務局收據上的查詢編號及收據編號,可以在土地工務局網頁查悉相關申請的進度狀況;
  • 透過澳門政府服務手機應用程式或政府入口網站(申請者須事先開通『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查詢相關申請的進度狀況。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雙掛號方式郵寄。


表格下載

I015C(請雙面列印),I018CI019CI013CO015


資料提供:土地工務局(DSSCU)

最後更新時間:2023-05-0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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