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已於土地工務局註冊的檢驗實體;
申請方式
前往土地工務局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I017C)申請表(請雙面列印);
- 倘申請人為法人,須由法定代表簽名及蓋公司印章,並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作核對;
- 法人代表聲明書(O015)。
- 申請人與該等技術員共同簽署的勞動關係聲明書(I019C);
- 擔任指導技術員職務的升降設備技術員的個人履歷、曾任職機構的僱主發出的工作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以證明其擁有至少五年的編製計劃、安裝、維修或檢驗升降設備的經驗(每版需有申請人簽名及蓋公司章);
- 擔任檢驗技術員職務的升降設備技術員的個人履歷、任職機構的僱主發出的工作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以證明其擁有至少三年的編製計劃、安裝、維修或檢驗升降設備的經驗(每版需有申請人簽名及蓋公司章)。
必須出示文件:
- 簽署人倘在土地工務局核對簽名,須出示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 倘申請人為法人,須由法定代表簽署及蓋公司印章,並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核對。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
土地工務局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接待櫃檯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沒有相關規定
備註/申請須知
- 替換指導技術員或檢驗技術員申請表格適用於更改指導技術員及檢驗技術員。
表格下載
創業及營商
工程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