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升降設備責任人
申請方式
前往土地工務局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親臨辦理:
- 註銷升降設備登記表 – E05 (U100C);
- 註銷升降設備登記清單;
- 升降設備申報授權書(僅適用於由被授權的保養實體作登記申請);
- 相關電子檔。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
土地工務局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接待櫃檯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所需時間
親臨辦理:約10天
備註/申請須知
- 有關表格範本可於土地工務局網站下載。
- 填寫表格前,請仔細閱讀填寫指引。
- 倘若拆除升降設備,須同時向本局遞交更改工程計劃。
相關規範或要求
- 第14/2022號法律 – 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
- 第11/2023號行政法規 – 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施行細則
- 第39/2023號行政法規 – 升降設備的技術規範及質量保證準則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沒有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 雙掛號方式郵寄;
- 電話短訊通知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的文件:
- 收據;
- 公司蓋章或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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