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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財務鼓勵計劃》

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申請者必須於活動舉行首日前至少三十五日提交本局的專用申請表,並附同申請資助所需文件,以及該等申請文件的電子版本。如需補充文件,申請者必須於活動舉行首日前至少三十日向本局提交。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有關申請資助所需文件詳見載於本局網頁關於本計劃的相關指引 – 《參展財務鼓勵計劃》申請及結算指引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          線上申請服務

–          親臨辦理

招商投資促進局

地址: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辦公樓一至三樓

–          辦公時間

星期一 至 星期四 : 9:00-13:00 , 14:30-17:45

星期五 : 9:00-13:00 , 14:30-17:30(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全免


備註/申請須知

有意申請人士,請詳細參閲《參展財務鼓勵計劃 》。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可透過電話、電郵或親臨招商投資促進局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招商投資促進局領取或要求本局以郵寄方式寄遞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如申請人或其代表親臨領取服務結果,須帶同申請企業或非牟利團體之蓋章。


資料提供:招商投資促進局(IPIM)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1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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