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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資助(市政署)

受資助活動的取消


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書面通知

必須出示文件: 沒有必須出示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文康社群處: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四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 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 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綜合服務中心 : 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辦公時間:
文康社群處
週一至週四,上午 9 時至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 至 5 時 45 分
週五,上午 9 時 至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 至 5 時 30 分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市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853) 8591 2355/ (853) 8591 2366

傳真:(853) 2837 2062

費用

申請費用: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無須收費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按個別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受資助項目若取消或作出變更,應在作出決定後即時以書面形式通知。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30 10:57

文化 文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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