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服務對象:
任何人士
2. 證明書內容:
登記編號、工會或工會聯合會的名稱,以及首次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日期。
3. 申請所需文件:
向勞工事務局提出申請,並提交經填妥的《工會或工會聯合會的登記證明書申請表(在勞工事務局存有紀錄證明書)》。
4. 費用:
(1) 紙本證明:首頁收費澳門元15元,另每附加頁須額外繳付澳門元5元;
(2) 電子證明:每份澳門元15元。
5. 審批所需時間:
10個工作日(由收到申請之日起計。)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