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商標是製造者或經營者為了使自己的產品或服務與他人的產品或服務區別開來,而在其產品或服務上使用的標記。商標註冊是工業產權的保護項目之一,註冊為非強制性。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 申請人為持有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的人士。
- 申請人為按澳門特區法律設立的法人。
- 其他人士則必須委託以下任一人士作為代理人,並遞交有效的授權書:
- 在澳門律師公會註冊的律師;
- 持有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的人士;
- 按澳門特區法律設立的法人。
服務結果
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將獲批准註冊及發給商標註冊證。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商標註冊處
通訊地址: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 1 – 3號 8樓
電話:
綜合接待中心 -(853) 8597 2220 / (853)8597 2266
申請查詢 -(853)8597 2285 / (853)8597 2229
傳真:(853)2871 5291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