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為符合內地天然砂供澳的措施而要求本澳進口商需先申請《天然砂進口最終用戶證明書》。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服務對象
任何因本澳建築工程、混礙土製造、商業零售的目的而有需要從內地進口天然砂的本澳進口商。
申請資格
任何因本澳建築工程、混礙土製造、商業零售的目的而有需要從內地進口天然砂並已承諾不將天然砂作轉口之用的本澳進口商。
服務結果
向申請人發出《天然砂進口最終用戶證明書》。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對外貿易處
地點:
(1)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對外貿易處: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1-3號2樓
(2)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3)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電話: (853) 85972607 / (853) 85972342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傳真: (853) 28715633
創業及營商
進出口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