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招商投資促進局根據第3/2005號行政法規的規定,接受適用範圍內的人申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臨時居留的許可。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正接受行政當局有權限部門審查的有利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投資行為的權利人。
服務結果
如申請獲得批准,可取得澳門臨時居留的許可。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招商投資促進局法律事務處
通訊地址:澳門馬濟時總督大馬路29號雙鑽3樓A
電話:(853)2871 2055
傳真:(853)2871 3950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