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往港特別證明書(Statement)是為非合資格領取有效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旅行證件,但因緊急情況必須赴港的澳門居民,而簽發的一種一次性有效的特殊證明書。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非合資格領取有效前往香港之旅行證件,但因緊急情況(如:奔喪、緊急求診、探望病危親人、應外國駐港領事館或應香港法院傳召等)必須赴港的澳門居民。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治安警察局 – 居留及逗留事務廳 – 逗留分處
地址: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
電話:(853) 2872 5488
傳真:(853) 8897 0300
電郵:sminfo@fsm.gov.mo
辦公時間 | 週一至週四 | 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
週五 | 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 |
星期六、日及澳門政府假期休息 | ||
每日截籌時間 | 下午5時正(申辦服務 | |
下午5時15分(領取結果或補交文件) |
服務地點特别支援措施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