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為持有《道路交通法》第八十條第一款(一)至(三)項所指之駕駛文件 (包括內地駕駛證 / 外地駕駛執照),且擬留澳超過14日仍需駕駛之人士提供澳門駕駛資格登記服務。
服務對象
持有中國內地駕駛證或《道路交通公約》締約國【詳情請瀏覽交通事務局網頁】發出的、可於本澳使用的國際駕駛執照或等同效力的外國駕駛執照持有人,且擬於留澳超過14日後(須符合逗留期限)繼續於本澳駕駛者。(14日內則無須登記)
申請資格
必須年滿十八歲
服務結果
成功登記後,獲發《駕駛登記憑單》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治安警察局-交通廳-澳門南區交通警司處
地址:澳門得勝馬路
電話:(853) 2837 4214
傳真:(853) 2852 3407
服務地點特別支援措施
交通安全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