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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登記內地駕駛證/外地駕駛執照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為持有《道路交通法》第八十條第一款(一)至(三)項所指之駕駛文件 (包括內地駕駛證 / 外地駕駛執照),且擬留澳超過14日仍需駕駛之人士提供澳門駕駛資格登記服務。

服務對象

持有中國內地駕駛證或《道路交通公約》締約國【詳情請瀏覽交通事務局網頁】發出的、可於本澳使用的國際駕駛執照或等同效力的外國駕駛執照持有人,且擬於留澳超過14日後(須符合逗留期限)繼續於本澳駕駛者。(14日內則無須登記)

申請資格

必須年滿十八歲

服務結果 

成功登記後,獲發《駕駛登記憑單》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治安警察局-交通廳-澳門南區交通警司處
地址:澳門得勝馬路
電話:(853) 2837 4214
傳真:(853) 2852 3407


服務地點特別支援措施

有特別需要人士的支援措施總覽表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4-08-26 15:57

交通安全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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