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開辦的學位課程包括有:
- 警官培訓課程;
- 消防官培訓課程。
課程以中文及葡文授課,為期四年,隨後實習半年,畢業後獲頒授學士學位。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有意報考警官/消防官培訓課程之人士。
- 非澳門保安部隊成員
-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於舉行入學試當年的 12月 31日年齡介乎 18至 25歲(未滿 26歲);
- 具有澳門特別行政區任何學制之高中畢業學歷,例如︰
- 澳門特別行政區任何學制的 12年級學歷(中學 6年級);
- 11 年級學歷(5年制中學 5年級),該學歷必須相等於澳門特區所採用學制的最高年級。 - 男性投考人身高最少為 1.63米,女性投考人最少為 1.55米;
- 無因盜竊、欺詐、搶劫、信任之濫用、誹謗或詆毀、加入黑社會,而引致在任何監禁或罰金刑罰中被裁定為正犯或從犯;
- 未曾因以公務員或服務人員身份犯罪而被判罪,尤其是因觸犯貪污、賄賂、違法收取、公務上之侵佔及偽造文件等罪而被判罪;
- 無被撤職或強迫退休;
- 無受任何禁止執行職務的刑事制裁。
- 屬澳門保安部隊成員
- 不論國籍;
- 具澳門特別行政區任何學制之 11年級學歷;
- 獲有關部隊局長的良好評語。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 教務廳
通訊地址:路環石街
電話:
(853)2887 1112 /(853)8899 0362
(853)8899 0458 /(853)8899 0461 /(853)8899 0463
傳真:(853)2887 1117 /(853)8899 0589
網址:http://www.fsm.gov.mo/esf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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