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學生向教育基金提出大專助學金的申請以繼續升讀高等教育課程。
服務對象和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所有的申請條件:
- 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
- 曾在澳門特區高等院校或非高等教育學校就讀不少於三年,且就讀期間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
- 擬於提出助學金申請緊接的學年修讀由依法設立的高等院校以面授方式開辦的預科課程、副學士文憑課程、高等專科學位課程、學士學位課程、學碩連讀學位課程的學士學習階段、學碩博連讀學位課程的學士學習階段、學碩連讀學位課程的碩士學習階段、碩士學位課程、學碩博連讀學位課程的碩士學習階段、碩博連讀學位課程的碩士學習階段、碩博連讀學位課程的博士學習階段、學碩博連讀學位課程的博士學習階段、博士學位課程;
- 不具有與申請助學金用以修讀的課程相同或更高程度之學位;
- 符合 “大專助學金資助計劃” 各類助學金申請條件。
服務結果:助學金將透過銀行將款項由教育基金賬戶轉到受益人賬戶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教育基金
通訊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電話:(853) 8397 2512
傳真:(853) 2871 3089
網頁: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page/fe/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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