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為保障本澳適齡就學的兒童及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權利,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提供“學位諮詢及安排服務”,服務對象包括適齡入學,但未取得學位的本澳學生、新來澳及外地回流的學生等。
服務對象和申請資格:
幼兒及小學教育、中學教育、回歸教育:
根據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第十八條規定,申請者報讀不同教育階段,在報名當年12月31日必須符合下述的年齡要求:
- 幼兒教育:年滿3歲;
- 小學教育:年滿6歲;
- 初中教育:合格完成小學教育,且年齡在18歲以下;
- 高中教育:合格完成初中教育,且年齡在21歲以下;
- 回歸教育:年滿15周歲報讀小學程度的回歸教育;合格完成小學教育,且年滿16周歲報讀中學程度的回歸教育。
特殊教育:
為3至21歲經教育安置評估建議為有特殊教育需要,且需要入學輔助的人士。
服務結果:學位安排建議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非高等教育廳(幼兒及小學教育、中學教育、回歸教育)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特殊教育)
通訊地址:
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 (幼兒及小學教育、中學教育、回歸教育)
澳門菜園路415號永寧廣場大廈3座,GF-1F (特殊教育)
電話:
(853) 8397 2309, 8397 2395 (幼兒及小學教育)
(853) 8397 2331 (中學教育)
(853) 2877 0233 (特殊教育)
(853) 8397 2322 (回歸教育)
傳真:
(853)2871 1294 (幼兒及小學教育、中學教育、回歸教育)
(853)2835 5210 (特殊教育)
Email:webmaster@dsedj.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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