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透過專業人員與學生家長、學校人員面談,提供改善及處理學生在語言、學習、行為情緒或活動能力等問題的建議。
服務對象和申請資格:
為本澳就讀正規教育的學生而設,當家長/學校人員的子女/學生年齡介乎7歲至21歲,並在語言、學習、情緒行為或活動能力等方面出現問題,且影響其學習表現;或家長/學校人員的子女/學生年齡介乎3歲至21歲,並可能智力優異或具備其他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欲查詢提升學習或協助其改善情緒行為的方法,可向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申請。
服務結果:
按學生需要提供改善建議或安排進一步評估。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永寧)
通訊地址:澳門菜園路415號永寧廣場大廈3座,GF-1F
電話:(853)2877 0233
傳真:(853)2835 5210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