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處理所有在澳門公共場所舉行的公開表演或放映活動的分齡審別申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凡在澳門的公共場所舉行公映、公演,須提交申請文件 ( 包括︰申請表及申請資料 – 影像及文字內容 ),以及其活動的相關宣傳品 ( 如︰海報、廣告、介紹畫及劇照等 ),均須經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進行分齡審別後,方可舉行及展示。
服務結果
親臨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領取分齡審別結果。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文化局 – 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
通訊地址: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
電話: (853) 8399 6842; (853) 8399 6841
傳真:(853) 2836 6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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