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私立高等院校章程及其修改的確認申請,須經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向行政長官提出。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須組成確認章程的卷宗,並將詳細報告呈交行政長官。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服務對象:
- 本地私立高等院校的擁有人
申請資格:
- 申請須經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向行政長官提出。
- 申請須附具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兩種正式語文書寫的章程或其修改;如屬修改章程,尚須附具經整合的章程文本及雙語的比較表。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可要求提供補充資料或文件,尤其是具職權的機關通過議決的證明文件及意見,以及其他認為屬必需的資料。
服務結果
- 私立高等院校的章程及其修改由公佈於《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確認。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通訊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電話:(853)2855 5533
傳真:(853)2871 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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