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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

處理審批本地高等院校章程訂定與修改的申請

服務簡介

私立高等院校章程及其修改的確認申請,須經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向行政長官提出。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須組成確認章程的卷宗,並將詳細報告呈交行政長官。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服務對象:

  • 本地私立高等院校的擁有人

申請資格:

  • 申請須經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向行政長官提出。
  • 申請須附具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兩種正式語文書寫的章程或其修改;如屬修改章程,尚須附具經整合的章程文本及雙語的比較表。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可要求提供補充資料或文件,尤其是具職權的機關通過議決的證明文件及意見,以及其他認為屬必需的資料。

服務結果

  • 私立高等院校的章程及其修改由公佈於《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確認。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通訊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電話:(853)2855 5533

傳真:(853)2871 1294

電郵:webmaster@dsedj.gov.mo

網址:https://www.dsedj.gov.mo


資料提供:教育及青年發展局(DSEDJ)

最後更新時間:2024-10-2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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