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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

提供學歷審查意見

服務簡介

  1. 對公共部門或公共實體提供之服務:根據 2003年 8月第26/2003號行政法規第二條及第五條的規定,審查應聘人 / 被任用人的高等教育學歷屬有關典試委員會、任用人員或建議任用人員的公共部門或公共實體的職權,而有關單位可要求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就高等教育學歷審查發表意見。
  2. 對市民提供之服務 :解答市民對高等教育學歷的疑問及有關學歷審查的問題,並協助市民瞭解各地高等院校的認可情況。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1. 對公共部門或公共實體提供之服務:需查詢學歷審查相關問題的公共部門或公共實體。
  2. 對市民提供之服務 :需查詢學歷審查相關問題的市民。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通訊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電話:(853)8396 9300 / 8396 9397

傳真:(853)2871 1294

電郵:webmaster@dsedj.gov.mo (請查詢者提供姓名及電話,以便聯繫。)

網址: https://www.dsedj.gov.mo


資料提供:教育及青年發展局(DSEDJ)

最後更新時間:2023-12-12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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