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 社會保障基金的受益人若符合下列要件,可向社會保障基金申請養老金:
- 年滿 65歲;
- 在澳門通常居住最少 7年;
- 已供款至少 60個月。
- 社會保障基金的受益人若符合下列要件,可向社會保障基金申請提前獲發養老金:
- 年滿 60歲;
- 在澳門通常居住最少 7年;
- 已供款至少 60個月。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社會保障基金 – 基金發放處
服務辦理地點 : 詳細地址
電話:(853)2853 2850
查詢熱線:(853)2823 8238(24小時)
傳真:(853)2853 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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