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對符合資格的申請人發出遊艇駕駛員執照。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發出:
符合 11月 15日第82/99/M號法令核准的《遊艇航行規章》規定的人士。
續期:
遊艇駕駛員執照持有人。
補發:
遊艇駕駛員執照持有人。
服務結果
發出:
倘申請獲批准,申請人獲發首次簽發的遊艇駕駛員執照。
續期:
倘申請獲批准,申請人獲發已續期的遊艇駕駛員執照。
補發:
倘申請獲批准,申請人獲補發遊艇駕駛員執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海事及水務局船舶及船員廳
通訊地址:澳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大樓
電話:(853)8988 2571
傳真:(853)8988 2599
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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