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當收到求救訊息後,澳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會立即通知各有關之救援單位和海上搜救協調員進行救援行動。
服務對象
任何人士
服務結果
召喚人身安全救助(澳門管理範圍內水域 / 澳門沿岸):
在明確接到通知後5分鐘內進行召喚。
召喚海上事故緊急救援:
在明確接到通知後5分鐘內進行召喚。
人身安全救助(澳門管理範圍內水域 / 澳門沿岸):
在明確接報召喚後,30分鐘內派員出發。
海上事故緊急救援:
在明確接報召喚後,30分鐘內派員出發。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海事及水務局港口管理廳 / 海事活動廳
通訊地址:氹仔北安大馬路氹仔客運碼頭海事及水務局港口管理大樓 / 澳門林茂海邊大馬路海港樓
電話:(853)2872 6766
傳真:(853)2872 6769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災害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