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不使用的無線電通訊設備須向郵電局申請加封;欲使用已被郵電局加封的無線電通訊設備須向郵電局申請拆封。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政府許可(無線電通訊網或站的設立)”持有人(個人或公司)。
服務結果
郵電局對設備進行加封或拆封。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郵電局 – 電信資源管理處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8樓
電話:(853)8396 9183
傳真:(853)2835 6328
網址:http://telecommunications.ctt.gov.mo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