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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物品監管

無線電通訊設備的加封或拆封

服務簡介

不使用的無線電通訊設備須向郵電局申請加封;欲使用已被郵電局加封的無線電通訊設備須向郵電局申請拆封。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政府許可(無線電通訊網或站的設立)”持有人(個人或公司)。

服務結果

郵電局對設備進行加封或拆封。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郵電局 – 電信資源管理處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8樓

電話:(853)8396 9183

傳真:(853)2835 6328

電郵:telecom@ctt.gov.mo

網址:http://telecommunications.ctt.gov.mo


資料提供:郵電局(CTT)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02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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