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擬在本澳使用無線電通訊設備前先對該設備的性能進行試驗,可向郵電局申請無線電通訊設備試驗及臨時擁有准照。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 個人
- 持澳門居民身份證之本澳居民;;
- 無犯罪記錄;
- 持無線電操作員執照(業餘)(如為業餘無線電通訊設備)。
- 實體(公司)
- 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註冊的實體(公司);
- 有權限代表公司之人士須無犯罪記錄。
服務結果
郵電局向具備法定要件的申請個人或法人(公司)發給試驗及臨時擁有准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郵電局 – 電信資源管理處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8樓
電話:(853)8396 9183
傳真:(853)2835 6328
網址:http://telecommunications.ctt.gov.mo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