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根據經第20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10/2011號法律第58條、6月1日第28/92/M號法令第2條至第7條的規定,公共房屋商舖之租賃須透過公開招標為之並判給予提出最高價租金之投標人。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符合一般法律要件及招標通告所載要件之自然人及已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之法人
服務結果
經公開競投判給予提出最高價租金的投標人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房屋局
通訊地址: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舖
電話:(853)2859 4875
傳真:(853)2830 5909
住房
公共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