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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

環保與節能基金申請

服務簡介

  1. 《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
    為舒緩本澳回收業所面臨的經營困境,以及配合落實“源頭減廢、分類回收”的廢物管理政策,現透過環保與節能基金推出《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以協助回收業的長遠可持續發展。(2022年11月25日後停止接受申請)
  2. 《淘汰老舊摩托車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
    透過環保與節能基金推出《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藉以鼓勵車主有需要時將較高污染的老舊摩托車淘汰並置換為新電動摩托車,以提升電動摩托車的普及率,進一步改善空氣質素及保障居民健康,並落實「雙碳目標」。
  3. 《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
    透過環保與節能基金推出《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藉此鼓勵車主淘汰較高污染的老舊柴油車,進一步改善空氣質素及保障居民健康。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1.  《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
可獲資助的對象為從事資源廢料的回收、分類或資源化處理業務的回收業企業。有關回收業企業必須︰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設立;
  • 為繳稅的目的已於財政局登記;
  • 實際從事資源廢料的回收、分類或資源化處理業務滿一年或以上。

*資源廢料是指可回收再利用的廢棄物,尤其包括廢紙、廢金屬、廢塑膠、廢舊電池、玻璃樽、廢油及廚餘等。

2.  《淘汰老舊摩托車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

  • (第一階段)在2009年6月30日或之前註冊或登記得老舊摩托車車主,但自有關資助計劃公佈之日或之後(即2022年2月14日或之後)重新註冊的老舊摩托車車主除外。(已於2023年3月31日結束申請)
  • (第二階段) 於2013年12月31日或之前註冊或登記的老舊摩托車車主,資助計劃分兩期間接受申請:
    • 第一申請期: 在2010年12月31日或之前註冊或登記的老舊電單車車主,申請期由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 第二申請期: 在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註冊或登記的老舊電單車車主,申請期由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下列老舊摩托車的車主除外︰

  • 於第21/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公佈之日前(即2023年5月22日前)已被取消註冊且未重新註冊的老舊摩托車;
  • 於第21/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公佈之日或之後(即2023年5月22日或之後)重新註冊的老舊摩托車。

因結算之稅捐、稅項或其他款項而結欠澳門特別行政區債務的申請人亦不獲批給資助。

3. 《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

  • (第一階段) 在2002年12月31日或之前註冊及登記的老舊柴油車車主,下列老舊柴油車的車主除外︰(已於2023年3月15日結束申請)
    • 於本資助計劃公佈之日(即2022年9月13日)前已被取消註冊且未重新註冊的老舊柴油車;
    • 於本資助計劃公佈之日或之後(即2022年9月13日或之後)重新註冊的老舊柴油車;
    • 第7/2002號法律第一條所述的公共實體的老舊柴油車;
    • 以任何方式用於或曾用於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的老舊柴油車。
  • (第二階段) 於2013年12月31日或之前註冊及登記的老舊柴油車車主,資助計劃分兩期間申請:
    • 第一申請期:在2008年12月31日或之前註冊及登記的老舊柴油車車主。申請期由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 第二申請期:在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註冊及登記的老舊柴油車車主。申請期由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 下列老舊柴油車的車主除外︰
      • 於第22/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公佈之日前(即2023年5月22日前)已被取消註冊且未重新註冊的老舊柴油車;
      • 於第22/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公佈之日或之後(即2023年5月22日或之後)重新註冊的老舊柴油車;
      • 第7/2002號法律第一條所述的公共實體的老舊柴油車;
      • 以任何方式用於或曾用於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的老舊柴油車。

因結算之稅捐、稅項或其他款項而結欠澳門特別行政區債務的申請人亦不獲批給資助。

*為配合控制車輛的政策,是次資助計劃不強制要求車主在淘汰其老舊柴油車後購置新車輛。

資助範圍

  1. 《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
  • 因購買在進行資源廢料的回收、運輸、分類、前處理或資源化處理等工作過程中所需的相關設備及車輛所引致的費用,上述費用包括購買有關設備及車輛所衍生的費用,但屬支付安裝、營運、保養或維修的負擔除外。
  • 本次資助計劃只資助申請人購買全新之設備及車輛,提出資助申請後購買的設備才符合獲資助條件,而可獲資助的設備及車輛之種類、資助數量上限、提交申請文件之要求,如可獲批給資助的項目所示 (本階段只接受27類設備及2類車輛之申請)。

2.  《淘汰老舊摩托車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

  • 環保與節能基金因應申請人淘汰每一輛老舊摩托車並註冊一輛新電動摩托車作置換批給的資助金額為澳門元三千五百元(MOP 3,500.00)。
  • 獲批給《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資助而置換的新電動摩托車,可獲豁免擬置換的新電動摩托車的首次註冊和試驗號牌費用。按《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試驗號牌費用為澳門元九百元(MOP900.00),輕型摩托車及重型摩托車之首次註冊費用則分別為澳門元三千六百元(MOP3,600.00)和四千四百元(MOP4,400.00)。

3. 《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

在2002年12月31日或之前註冊及登記的合資格老舊柴油車車主(第一階段)。

在2013年12月31日或之前註冊及登記的合資格老舊柴油車車主(第二階段)。

資助金額

1.  《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

  • 根據經第54/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32/2018號行政法規《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本次資助計劃規定符合上述行政法規第四條所定條件的每一企業,可獲批給的資助上限為澳門元300萬元,同一條文第二款規定,每次申請可獲批給的資助最高為所購買設備及車輛的總額的百分之五十,但對不同申請的資助總額不得超出上款規定的金額。故每一申請人的資助上限總額為澳門元300萬元。
  • 如申請資助金額超出上限則按申請表內申請場所順序及申請資助項目清單之順序作出總額計算,順序中超過總額以外的場所及項目將不作評審及批給。
  • 根據申請人所提出之場所順序及申請資助項目清單之順序作出批給,當按上述順序的某一項設備到達資助上限時,以資助上限內可批給的餘額作出批。

2.  《淘汰老舊摩托車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

  • 環保與節能基金因應申請人淘汰每一輛老舊摩托車並註冊一輛新電動摩托車作置換批給的資助金額為澳門元三千五百元(MOP 3,500.00)。
  • 獲批給《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資助而置換的新電動摩托車,可獲豁免擬置換的新電動摩托車的首次註冊和試驗號牌費用。按《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試驗號牌費用為澳門元九百元(MOP900.00),輕型摩托車及重型摩托車之首次註冊費用則分別為澳門元三千六百元(MOP3,600.00)和四千四百元(MOP4,400.00)

3. 《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

(第一階段)

客車:
車輛座位數:9座或以下  ———澳門元30,000.00
車輛座位數:10至16座   ———澳門元70,000.00
車輛座位數:17至30座   ———澳門元75,000.00
車輛座位數:31座或以上———澳門元85,000.00

貨車、客貨車及其他車輛:
車輛總重≦1.9噸               ———澳門元25,000.00
1.9噸<車輛總重≦5.5噸  ———澳門元40,000.00
5.5噸<車輛總重≦10噸   ———澳門元55,000.00
10噸<車輛總重≦13噸    ———澳門元65,000.00
13噸<車輛總重≦16噸    ———澳門元80,000.00
16噸<車輛總重≦24噸    ———澳門元100,000.00
車輛總重>24噸              ———澳門元115,000.00

備註:自資助計劃公佈之日或之後(即2022年9月13日或之後)增添車輛座位數或增加車輛總重的老舊柴油車,以增添車輛座位數或增加車輛總重前的規格為準。

(第二階段)

客車:
車輛座位數:9座或以下  ———澳門元30,000.00
車輛座位數:10至16座   ———澳門元70,000.00
車輛座位數:17至30座   ———澳門元75,000.00
車輛座位數:31座或以上———澳門元85,000.00

貨車、客貨車及其他車輛:
車輛總重≦1.9噸               ———澳門元25,000.00
1.9噸<車輛總重≦5.5噸  ———澳門元40,000.00
5.5噸<車輛總重≦10噸   ———澳門元55,000.00
10噸<車輛總重≦13噸    ———澳門元65,000.00
13噸<車輛總重≦16噸    ———澳門元80,000.00
16噸<車輛總重≦24噸    ———澳門元100,000.00
24噸<車輛總重≦30噸    ———澳門元115,000.00
車輛總重>30噸              ———澳門元155,000.00

備註:自資助計劃公佈之日或之後(即2023年5月22日或之後)增添車輛座位數或增加車輛總重的老舊柴油車,以增添車輛座位數或增加車輛總重前的規格為準。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環境保護局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一樓

電話:(853)2872 5134 / 2876 2626(環保熱線)

傳真:(853)2872 5129

電郵:info@fpace.gov.mo

網址:http://www.fpace.gov.mo / http://www.dspa.gov.mo


資料提供:環境保護局(DSPA)

最後更新時間:2023-05-31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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