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審批航空器出口認可證明書申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因銷售或轉管租約終止而須出口在澳門登記的航空器到國外,其登記所有人可向民航局申請航空器出口適航證,根據第AC/AW/004號航空通告,只有航空器登記所有人方可申請航空器出口認可證明書。
服務結果
向符合申請資格的航空器登記所有人發出證明書。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民航局
通訊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電話:(853) 2851 1213
傳真:(853) 2833 8089
創業及營商
進出口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