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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資格認可

MAR-66航空器維修工程師執照

服務簡介

審批MAR-66 航空器維修工程師執照申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條件之人士可向民航局申請領取 MAR-66航空器維修工程師執照:

  1. 年齡必須在18歲或以上;
  2. 必須符合《澳門空中航行規章》及第AC/PEL/013號航空通告之要求。

服務結果

向符合申請資格人士發出MAR-66 航空器維修工程師執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民航局

通訊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電話:(853) 2851 1213

傳真:(853) 2833 8089

電郵:aacm@aacm.gov.mo

網址:https://www.aacm.gov.mo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21-10-12 14:36

人員資格認可 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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