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審批機場設施使用證明書申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機場設備持有人 服務結果 向符合申請資格的機場設備持有人發出使用許可。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民航局 通訊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電話:(853) 2851 1213 傳真:(853) 2833 8089 電郵:aacm@aacm.gov.mo 網址:https://www.aacm.gov.mo 列印本頁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21-09-14 15:55 PS-1-4-1973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