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為無法兌現或支付之匯票、支票、本票或債權證券發出拒絕證書。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服務對象
持有未兌現或支付的匯票、支票、本票或債權證券的人士。
申請資格
債權人。
服務結果
公證署將通知應承兌或支付匯票之人,並向債權人發出債權證券拒絕證書。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法務局-公證署
第一公證署
地址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樓
電話 :(853) 28574258
傳真 :(853) 28355205
電郵 :1cn@dsaj.gov.mo
第二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三樓
電話 :(853) 28554460
傳真 :(853) 28562407 / 28330997
電郵 :2cn@dsaj.gov.mo
海島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濠珀三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電話 :(853) 28827504
傳真 :(853) 28825071 / 28837891
電郵 :cni@dsaj.gov.mo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