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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載貨集裝箱驗重程序相關服務

服務簡介

如本澳海運載貨集裝箱的托運人選擇在澳門境內進行集裝箱總重量驗證,則應按照《載貨集裝箱總重量驗證指南》所載規定辦理。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集裝箱稱重設備認可:
提供集裝箱稱重服務公司/托運人。

使用集裝箱驗重方法二的托運人登記:
托運人。

服務結果

集裝箱稱重設備認可:
獲認可的稱重設備可供業界用於海運載貨集裝箱稱重服務。

附註:獲認可之申請者資料會載於《載貨集裝箱總重量驗證指南》第4.1.2項“獲認可稱重設備名單”內。

使用集裝箱驗重方法二的托運人登記:
海事及水務局將給與托運人登記編號,可按照獲承認的程序為海運載貨集裝箱的所有包裝和貨物進行稱重,連同集裝箱自身重量進行累加。

附註:獲認可之申請者資料會載於《載貨集裝箱總重量驗證指南》第5.1.4項“獲認可之托運人名單”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海事及水務局港口管理廳

通訊地址:氹仔北安大馬路氹仔客運碼頭海事及水務局港口管理大樓

電話:(853)8988 2117

傳真:(853)2885 0600

電郵:info@marine.gov.mo

網址:https://www.marine.gov.mo


資料提供:海事及水務局(DSAMA)

最後更新時間:2021-09-14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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