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提供投資爭端調解協助,幫助內地投資者轉介調解申請予爭端方及調解機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倘內地投資者認為澳門相關部門或機構違反《〈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投資協議》所規定的義務,且該違反義務的行為與內地投資者或其涵蓋投資相關,且受到損失或損害,根據“投資爭端調解機制”的指引,可請求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予以調解轉介的協助服務。
服務結果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把文件送達至所涉投資爭端部門/機構以及內地投資者選定的調解機構。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經濟合作處
通訊地址: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 1 – 3號國際銀行大廈 2樓
電話:(853)85972343
傳真:(853)28712551
電郵:info@dsedt.gov.mo / info@cepa.gov.mo
網址︰www.economia.gov.mo / www.cepa.gov.mo
創業及營商
營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