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可親臨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至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辦理:
1. 填妥給付證明書申請表;(可於社會保障基金網頁下載或於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索取)
2. 出示申請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或影印本;
3. 倘申請人委託他人代交申請,則代交申請的人士須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影印本及申請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如申請人為無行為能力人士,請參閱為無行為能力人士代理申請手續。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中午照常辦公)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於領取證明書時同時繳付印花稅款。(給付證明書首頁為15澳門元印花稅,每張續頁為5澳門元印花稅)。
支付方式:
– 中銀手機銀行支付
– 豐付寶
– 廣發銀行移動支付
– 國際付
– 工銀 e 支付
– 極易付
– 澳門通卡 / MPay 澳門錢包
– 支付寶
– 信用卡 / 借記卡(銀聯、VISA、MASTER、大西洋銀行發出的美國運通卡)
– 銀聯閃付 / 銀聯雲閃付
– 支票 / 銀行本票(抬頭:「社會保障基金」)
– 現金
審批所需時間
由遞交申請表及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計,3個工作日完成。
備註/申請須知
給付證明書由可領取日起計保存6個月,逾期不取,是次申請將被取消。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 電話:(853)2853 2850
- 親臨社會保障基金服務點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申請人可親身或委託他人前往申請表上所選擇的服務點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
- 出示申請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或影印本;
- 申請時所獲發的收條正本。
*倘委託他人代領,申請人需填妥收條背頁的代領聲明書;領取證明書時,代領人須攜同代領聲明書及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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