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獲錄取進行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第十七條所指實習的實習員(包括藥劑師、中藥師及藥房技術助理專業的實習),均須申請實習執照。 服務結果 藥物監督管理局向具備法定要件的申請人發出實習執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藥物監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廳 通訊地址: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四樓 電話:(853) 8598 3522 傳真:(853) 2852 4016 電郵:dli@isaf.gov.mo 列印本頁 資料提供:藥物監督管理局(ISAF)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16 17:02 PS-1-4-2133 人員資格認可 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