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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資格認可

藥劑專業人員實習執照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獲錄取進行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第十七條所指實習的實習員(包括藥劑師、中藥師及藥房技術助理專業的實習),均須申請實習執照。

服務結果

藥物監督管理局向具備法定要件的申請人發出實習執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藥物監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廳

通訊地址: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四樓

電話:(853) 8598 3522

傳真:(853) 2852 4016

電郵:dli@isaf.gov.mo


資料提供:藥物監督管理局(ISAF)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16 17:02

人員資格認可 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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