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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監管

進出口申請(組別G -環境保境局)

服務簡介

根據經第3/2016號法律修改的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經第45/2022號行政法規及第19/2016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8/2003號行政法規《對外貿易活動規章》、以及經第18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該批示組成部份附件二進口表B組別G及出口表A組別G所述之貨物,簽發其進口准照及出口准照的職權屬環境保護局。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 公司經營人或法人:必須先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辦理「受管制外貿活動登記」並成為外貿經營人
  • 自然人: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之人士

服務結果

環境保護局向申請人簽發進口准照或出口准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環境保護局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一樓

電話:(853)2872 5134 / 2876 2626(環保熱線)

傳真:(853)2872 5129

電郵:info@dspa.gov.mo

網址:http://www.dspa.gov.mo


資料提供:環境保護局(DSPA)

最後更新時間:2022-10-24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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