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本計劃旨在資助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設立的商業企業主及非牟利社團參與屬經貿範疇的展覽,透過展覽平台加强對外交流合作、宣傳推廣及拓展業務。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1. 以參展商身份參與本計劃所指展覽的下列非屬澳門庫房債務人的自然人或法人可提出資助申請:
1.1 在澳門依法設立的商業企業主:
1.1.1 為稅務效力並在澳門政府財政局登記至少滿一年;
1.1.2 由澳門居民持股百分之五十或以上;
1.1.3 不具備第1.1.1點或第1.1.2點申請資格之單位,但具“澳門製造”、“澳門品牌”或代理葡語國家產品證明之企業可獲酌情考慮有關申請資格;
1.1.4 必須在澳門有實際業務運作。
1.2 在澳門依法設立的社團,且成立宗旨為有助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或優化澳門經濟社會發展環境之組織。
2. 每一商業企業或社團及其關聯實體,每一年度最多可申請合共六次參展項目(包括實體及線上展覽)、兩次宣傳及推廣項目(每個項目各一次)。
服務結果
每次申請可獲批給的資助不超過每項資助範圍合資格費用金額的百分之六十,資助總金額上限不超過:
1. 參展項目:
1.1 展銷會/線上展覽:每次申請的資助上限總金額為 6,000澳門元;
1.2 展覽會:每次申請的資助上限總金額為 60,000 澳門元。
2. 宣傳及推廣項目之製作印刷品或製作宣傳片可各申請一次,每一年度累計上限總金額為50,000澳門元。有關製作宣傳片項目的申請,經分析後,評分達到50分或以上的申請,方具條件獲批給資助。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招商投資促進局 – 會展產業拓展處
通訊地址: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辦公樓一至三樓
電話:(853) 6210 6655
傳真:(853) 2872 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