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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

为便利内地与澳门之间的经贸和人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将为澳门银行办理以下四项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 一、存款 参加清算的银行(以下简称参加行)为澳门居民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自由提存人民币。存款期限及利率由参加行自行厘定。 二、兑换 参加行为个人客户提供澳门币与人民币的兑换,但每人每次现钞兑换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通过存款账户兑换每人每天不超过等值20,000元人民币。对於提供购物、餐饮、住宿、交通、医疗等个人旅游和消费服务的澳门商户,参加行亦可为其因提供上述服务而收取的人民币现钞兑换成澳门币。 三、人民币卡 内地居民可以持内地银行发行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卡在澳门消费,或在自动柜员机提取小额现钞,但不可提取人民币现钞。澳门居民可持参加行或其附属机构发行的人民币银行卡在内地消费,或在自动柜员机提取小额人民币现钞。 四、汇款 持有人民币存款账户的澳门居民,可通过参加行向内地汇出人民币,惟收款人必须是汇款人本人,而且每人每天汇款不超过50,000元人民币。未提用的人民币汇款经审核后可汇回澳门。 按照有关计划,参加行吸收人民币存款,在保留适量的头寸后,会将存款转存给一间由人民银行授权担任人民币业务清算的银行(以下简称清算行)。清算行将其本身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各参加行转存的人民币存款,在保留一定数额的头寸后,全数存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向清算行付息,清算行向参加行付息,参加行则向存户付息。银行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清算成为参加行,而清算行则需由人民银行授权担任。人民银行将通过金融管理局邀请有兴趣担任清算行的银行提交申请,并与金融管理局协商,以公开、公正的方式选择一家具有丰富清算经验、拥有完备纲络和熟悉两地金融管理政策法规的银行担任清算行。 回归以来,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关系日趋紧密,澳门居民使用人民币已有一定的规模。随着两地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自由行和泛珠三角经济合作等政策与措施的落实,两地经贸交流将会更加密切,两地居民旅游、人员互访亦将更加频繁,澳门居民对人民币的需求以及人民币在澳门的使用量亦会随之上升。人民银行为澳门银行提供个人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安排,正好顺应了这一市场需求。可以预见,开放个人人民币业务将会进一步推动两地的人员交流与经贸往来、促进两地经济的融合。爲使澳门银行能够尽早落实和推出各项个人人民币业务,澳门金融管理局将会与银行界紧密联系,并积极提供协助。与此同时,澳门金融管理局将根据今天在澳门与人民银行签署的相关合作备忘录,加强合作与交流,并在不断满足市场需要的同时,维护、促进两地的金融稳定。


《国际法强化培训课程》在北京开幕123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澳门特区行政法务司合办的《国际法强化培训课程》,今(2)日上午在北京举行开幕式,由外交部驻澳特派员公署万永祥特派员、行政法务司陈丽敏司长、外交部条约法律司高风代司长、特区驻北京办事处吴北明主任、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林韵妮代主任主持。 高风代司长在开幕式上致辞时表示,回归以来,外交部和特区政府在培训方面有良好的合作,2003年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协助特区举行了国际法讲座,反应良好。是次培训是双方在法律领域合作的深化和发展。为办好此次培训,外交部条法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安排设置了近40次的理论课程和近10次的参观考察,期望通过培训能对特区政府及学员今后的工作有所裨益。 陈丽敏司长致辞时感谢外交部,特别是条约法律司及驻澳特派员公署各领导的全力支持和协助,为特区安排国际法培训项目。外交部对今次课程高度重视,派出优秀及经验丰富的导师,及提供张湾培训中心为上课地点。特区的学员将通过是次培训,加深了解国家在国际法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同时有利丰富知识,扩阔视野,对提升业务水平大有裨益。 陈司长强调,随着培训项目的进一步开展,双方的合作正迈向更深的层次推进,期望在这个良好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合作。 按照特区政府去年9月与外交部条约法律司达成的合作协议,课程由外交部专家授课,内容包括条约法、适澳公约、国家外交政策等,双方并会根据实际需要,继续举办专门的课程。培训工作於去年十一月正式落实,在澳门举行了国际法培训讲座,《国际法强化培训课程》是其延续深化的培训项目。 《国际法强化培训课程》旨在加强特区政府在国际法领域的人才力量,以配合行政当局现正进行有关工作、及日渐增加的对外交往和国际法事务工作。该课程由今日开始,为期近一个月,共有15名在特区政府从事国际法范畴工作的法律专业人员参加,课程内容涉及中国外交与国际法、中国参加国际组织的情况及发展、中国与欧盟及葡萄牙的双边关系、国际法实务事宜、国际形势与外交工作等。 中午,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与陈丽敏司长进行了会面,并获张业遂副部长设宴款待,出席的还包括外交部驻澳特派员公署万永祥特派员,双方进行了亲切的交谈。 2004年8月2日


2004 年 休 渔 期 结 束 新 闻 稿

为期两个月的南海伏季休渔期已於8月1日中午结束。本澳及来自粤、港两地为数约三百馀艘各类渔船,已开始驶离内港锚地出海作业。 南海伏季休渔制度实施至今已是第六年,每年休渔期间港务局均制定《内港渔船防火应变计划》措施,并与海关、消防局、卫生局、民政总署、渔民互助会、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疏河部及珠海海事局等机关紧密合作,加强防火布署力量、紧急应变能力、维护内港一带的清洁及卫生环境。今年休渔期亦特别於南舢舨码头举办了>展览,藉以向渔民社羣展示有关防风、防火、防盗及预防传染病等知识。 於休渔期间,港务局派出辖下装有强力水炮之拖轮“青洲二号”及消防救援船“莲花号”靠泊内港并进行24小时值勤戒备,其他辅助船只则作后勤支援。而为了将渔船群适当分隔,於内港渔船锚地设立三条防火分隔带,以避免因火警造成的火势蔓延。同时,亦对锚泊渔船进行通讯资料登记,以便万一发生火警时可立即联络有关人士。 另外,港务局亦要求锚泊内港之渔船严格遵守有关法规,例如每艘渔船必须配备足够且合规格之消防、救生设备及安排船员於船上留守等。而为了向渔民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及维护海上清洁意识,港务局亦作出了一系列的海上清洁及环保行动,当中包括定时派员到船上派发及回收垃圾袋,加强海上清污及清理漂浮垃圾等工作。而今年休渔期间向内港渔船所收集到的垃圾多达12吨。
最后,在有关部门及民间团体的通力合作下,围绕今年休渔期而部署的各方面措施皆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澳门医疗改革谘询委员会法律谘询专责小组会议

澳门医疗改革谘询委员会之法律谘询专责小组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下午三时正,假旅游活动中心举行小组会议,出席成员包括:召集人康伟、卫生局副局长李展润、官世海、以及十五名委员。 是次法律谘询专责小组会议基本完成讨论「医疗事故法」法律草拟文本,内容其中包括责任、技术鉴定、医疗安全、证据的保存、病历资料、等等。召集人康伟表示,是次会议基本完成讨论「医疗事故法」草拟文本,各小组成员提供的意见和建议亦很全面和宝贵。 责任制度内容之一是医务人员对患者在医疗活动中遭受的可避免的损害,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根据评估结果、双方实际情况分担民事责任。同时,有配套措施跟进这个制度,例如:保险、基金制度。就上述制度内容,不是所有医务人员都反对这一点,因为这法例体验了道德意识、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法律责任的统一,同时亦体验了平等原则及共同分担的精神,这是一个进步。此外,这亦保护了医患双方的利益,符合整体社会的利益和发展。 出席是次会议之十五名委员包括:孔竞勉(澳门执业西医公会)、曹润才(澳门中华医学会)、林日初(澳门中医药学会)、崔世洪(澳门口腔医学会)、刘擎云(澳门牙科医学会)、尹一桥(澳门护士学会)、何锦霞(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彭为锦(澳门工会联合总会)、黎奕生(澳门药剂师学会)、马敏燕(澳门护理人员协进会)、李伟成(澳门公立医院医生协会)、何思谦(澳门消费者委员会)、谭锡勋(社会人士)、龚树根(社会人士)、澳门中葡护士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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