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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法院轻微民事案件法庭明起运作

新设立的专门法庭-轻微民事案件法庭明(四)日开始运作。该法庭位於澳门殷皇子马路47-53号幸运神商业大厦四楼,专门审理五万元以下的金钱债务及消费权益方面的诉讼。程序非常简单,居民只须填妥法定表格连同证据,便可向初级法院提起有关诉讼。为配合轻微民事案件法庭而设立的办事处已准备就绪,正式投入服务。另外,其他的专门法庭:三个民事法庭;三个刑事法庭;两个刑事起诉法庭亦会於同日投入运作。 上述每个专门法庭的案件均由两名特定的法官负责审理。 为配合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的独立运作,早前初级法院已将所有处理中的案件按其性质(民事或刑事)重新进行分发,平均分配给三个民事法庭和三个刑事法庭,并重新编号;个别案件的排期亦稍作调整,涉案的当事人可在本月4日开始透过法院网站www.court.gov.mo,查阅新旧案件编号对照表,了解有关变动。 轻微民事案件法庭是因应社会各界对处理小额钱债方面的诉求而设立的,关系到全澳市民的切身利益。为让居民对轻微民事案件法庭有更深的认识,法务局与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已於上月初展开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除了希望全澳市民都可以在新法庭运作前获悉有关的讯息外,更加希望居民懂得如何循法律途径,解决五万元以下的债务及消费诉讼纠纷,使到其自身的权益得到更多的保障。 为了确保全澳市民都能接收到有关的法律讯息,有关当局除了进行报章、电子传媒、海报、单张等宣传外,特别举办了多场简介会,以及采用了邮递方式将附有问题游戏的宣传单张送到全澳居民家中。事实上,从简介会的反应以及问答游戏表格的回收率来看,是次宣传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证明了本澳市民非常关注及支持是次特区政府所推行的司法改革。 最后,提醒一下市民,上面提到的问答游戏即将於1月7日截止,请有兴趣参加的市民尽快将填妥的问答游戏表格投到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大堂所设立的收件箱内,勿错失赢取丰富奖金的机会。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对外贸易统计

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本澳的总出口货值较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增长15.9%,为19.1亿元,其中本地产品出口货值为14.9亿元,再出口货值为4.2亿元,分别录得17.0%及12.2%的升幅。至於进口货值为24.6亿元,较二零零三年同月上升24.2%。十一月份录得贸易逆差约5.5亿元。 按累计数字分析,二零零四年一月至十一月本澳总出口货值达206.2亿元,较二零零三年同期上升11.1%,其中本地产品出口及再出口货值分别上升9.4%及17.2%。同时,进口货值较二零零三年同期上升26.6%,达252.7亿元。二零零四年首十一个月录得约46.5亿元的贸易逆差,出进口比率则由二零零三年首十一个月的92.9%下跌至二零零四年同期的81.6%。 本澳出口货值方面,二零零四年首十一个月纺织品及成衣类别占总出口的80.2%,其货值较二零零三年同期上升7.2%;而非纺织品类别的出口货值上升30.6%,当中占比重较大的机器设备与零件及鞋类,较二零零三年同期录得67.5%及23.4%的升幅。 同时,美国和欧洲联盟仍然是本澳出口的主要市场,共占总出口货值的70.4%。其中美国吸纳了本澳总出口的49.0%,其货值较二零零三年同期上升10.0%;欧洲联盟占总出口的21.4%,其货值则较二零零三年同期上升5.4%。 在本澳进口货值方面,二零零四年首十一个月较二零零三年同期上升26.6%,若按进口经济货物大类划分,资本货物、消费品、燃料及润滑油和原料及半制成品的进口货值均录得不同程度的升幅,分别为55.1%、34.1%、31.6%及9.6%。 同时,本澳的进口市场仍集中於亚洲地区,中国大陆及香港共占总进口的55.4%,其货值较二零零三年同期分别上升31.0%及5.9%。


社工局为受海啸事件影响的居民提供心理辅导

社会工作局将设立临时热线,为受南亚地区海啸灾难事件影响而需要辅导服务的本澳居民及其亲属提供心理辅导服务,以协助他们解决情绪上的问题。 有需要人士,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该局临时辅导热线,电话221945。


澳门基金会拨款三百万赈灾

因应南亚地区发生地震和海啸的严重灾情,行政长官批准澳门基金会拨款300万澳门元,赈济当地受影响的民众,并向受灾地区的人民表示慰问。有关捐款会透过澳门红十字会转交当地相关部门。


旅游局协助失踪者亲属进行基因测试

就印尼苏门答腊岛附近海域受强烈地震所引发的海啸事件,澳门特区政府旅游局总办事处(853)315566由昨日(30)下午五时至今日(31)中午十二时,共接获5个电话,包括2宗要求协助及3宗向旅游局提供资料的个案。 由27日中午起累积至31日中午十二时,总共接获65个电话,包括21宗查询、26宗要求协助及18宗向旅游局提供资料的个案。当中,要求协助的范围包括寻找在受影响地区失去联络的亲友以及要求协助提供交通方面的安排。旅游局已对各个案即时作出跟进。 身在泰国的旅游局人员和义工队伍分别到曼谷及布吉的医院,继续搜寻仍然下落不明的澳门居民。 至於早前本澳旅行社未能联络上的十多名人士,旅游局不断跟进,现时得悉只剩一人未取得联系,其馀人士已返抵澳门;旅游局会与有关旅行社保持联系,继续寻找这名未能联络上的人士。而葡国驻港澳领事馆指出的五名失踪澳门居民,现时仍然下落不明。 由於受影响地区的卫生环境逐渐变得恶劣,本澳有关方面劝吁失踪者的直系亲属不要前往布吉寻找亲友下落,而司法鉴定化验所将为他们提供基因(DNA)测试,并把测试报告送往当地,协助当地人员核实资料。 旅游局继续把失踪的澳门居民资料及相片电邮至曼谷的医院及更多的网站,希望尽快寻回失踪的澳门居民。 旅游局会继续密切留意事态的发展。


邮政局贺年卡

邮政局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起,在各邮政分局及邮亭,推出全新的贺年卡。 每个售价祗需澳门币六圆五角就能寄往世界各地;毋须另贴邮票,节省时间及金钱。


旅游局继续跟进协助受海啸影响的澳门居民

就印尼苏门答腊岛附近海域受强烈地震所引发的海啸事件,澳门特区政府旅游局总办事处(853)315566由昨日(29)下午五时至今日(30)下午五时,共接获9个电话,包括3宗查询、2宗要求协助及4宗向旅游局提供资料的个案。 由27日中午起累积至30日下午五时,总共接获60个电话,包括21宗查询、24宗要求协助及15宗向旅游局提供资料的个案。当中,要求协助的范围包括寻找在受影响地区失去联络的亲友以及要求协助提供交通方面的安排。旅游局已对各个案即时作出跟进。 身在泰国曼谷及布吉的政府人员和义工队伍为34名受影响的澳门居民继续提供各方面的协助,包括协助寻找失踪者。34名人士当中,有些已在旅游局人员及各单位提供的协助下安全返抵澳门。 至於旅行社未能联络上的十多名人士,旅游局於今天再度跟进,得悉现时只有五人未取得联系。这五人身处泰国,但是否处於受影响地区,暂时未能确定。 另外,由於受影响地区的卫生环境逐渐变得恶劣,一名本澳的医生也自愿前往布吉,参加在当地组织的澳门居民义工队伍,为义工提供医疗上的建议及支援,并协助寻找失踪的澳门居民。两名接班的旅游局人员亦将会带备一些急需物资前往泰国,帮助有需要的澳门居民。 旅游局又把失踪的澳门居民资料及相片电邮至曼谷的医院及更多的网站,以扩大寻找的范围。 旅游局会继续密切留意事态的发展。


二零零五年 一月份之税务责任

二零零五年 一月份之税务责任 至十日 印花税 -经常性提供宣传服务的商号,应缴纳上月份所徵收之税款。(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重新公布第17/88/M号法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b项) 至十五日 职业税 -雇主应透过M/B式凭单,把上季(十,十一及十二月) 从雇员或散工薪酬内所代扣之税款,缴予财政局、北区或仔接待中心收纳处。(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第2/78/M号法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及第六款) -独资商号的东主应把上季(十,十一及十二月)从本身工作报酬名义入账的款项内扣除之职业税,缴予财政局、北区或仔接待中心收纳处。(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第2/78/M号法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获批准选择预先缴纳制度的雇主,须透过M/B式凭单,向财政局、北区或仔接待中心收纳处缴纳经财政局局长批准所预定之税款。(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第2/78/M号法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根据第13/2003号法律第十三条规定,扣减应缴税额百分之二十五) 至二十日 印花税 -保险公司应缴纳上月份实收保费相应之印花税。(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重新公布第17/88/M号法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全 月 旅游税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游综合体,餐厅(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厅,及同类之场所),舞厅(其中包括夜总会,的士高,舞厅及歌舞厅之场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场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应缴纳上月份所代收之旅游税。(第19/96/M号法律第十二条) (有关第13/2003号法律第十九条内所指之场所,豁免本年度之旅游税) 职业税 -第一组纳税人(受雇人士)递交M/5式申报书,载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处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第2/78/M号法律第十条第一款)。第九条或特别法例所指豁免职业税之人士,倘并无从其他工作来源获得收益,可无须递交申报书;又第一组纳税人,当其报酬是从唯一的雇主处获得时,亦可免交申报书。 -不具备适当编制会计之第二组纳税人(自由或专门职业)递交M/5式申报书,载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处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第2/78/M号法律第十条第一款) -具备适当编制会计之第二组纳税人(自由或专门职业)递交M/5式申报书,载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处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第2/78/M号法律第十一条第一款) -根据第三十二条条文,不论有否扣除税项,雇主须递交上年度曾支付或发给任何薪酬或收益予散工或雇员的M/3及M/4格式名表及其相应税务编号。(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第2/78/M号法律第十三条第一款) 房屋税 -凡房屋业主欲享用其房屋维修及保养费用之扣除,须递交M/7申报书。(第19/78/M号法律第十六条第一款) 机动车辆税 -凡从事将新机动车辆出售予消费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机动车辆之自然人或法人在发生应课税事实后十五日内,递交M/4格式之申报书及缴纳结算之税款。(第5/2002号法律通过的《机动车辆税规章》第十七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一月份立法会议员接见市民时间表

立法会设有议员接待公众服务,市民可约见当值议员,反映意见。服务时间为:逢星期一、三、五,中午十二时至下午一时;预约电话:7967 501。 一月份议员轮值时间为: 一月三日(星期一):
区宗杰许辉年(候补) 一月五日(星期三):
许辉年梁庆庭(候补) 一月七日(星期五):
梁庆庭 冯志强(候补) 一月十日(星期一): 冯志强 关翠杏(候补) 一月十二日(星期三):
关翠杏贺定一(候补) 一月十四日(星期五):
贺定一周锦辉(候补) 一月十七日(星期一):
周锦辉戴明扬(候补) 一月十九日(星期三):
戴明扬崔世昌(候补) 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五):
崔世昌容永恩(候补) 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一):
容永恩吴国昌(候补) 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吴国昌张伟基(候补) 一月二十八日(星期五):
张伟基黄显辉(候补) 此外,市民亦可浏览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查看议员轮值时间表。 根据立法会第6/2000号决议,立法议员须按每一立法会期订出的轮值表,顺序接待已预约的公众,并分析及处理其要求,再向立法会主席提交处理个案的摘要报告,最后立法会主席会将报告内容通知有关市民。


卫生局发出关於前往地震海啸灾区的指引

印尼大地震引发的海啸,波及东南亚和南亚多个国家和地区。受灾地区因基础设施,包括供水、卫生设施、食物、居所、医疗系统等受到破坏或不能正常运作,容易出现水和食物传播疾病(如霍乱、伤寒),病媒传染病(如登革热、疟疾、日本脑炎、鼠疫)和呼吸道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因此,卫生局呼吁市民短期内尽量避免前往灾区,如必须前往,务必在可能范围内遵循下列指引: ○ 启程前及旅途中随时留意目的地疫情信息,并遵守当地政府的指引。
○ 如有基础疾病,启程前应先谘询主诊医生,按医生指示带备足量药物及采取有关的防治措施。
○ 尽量选用卫生良好的瓶装水,自来水应彻底煮沸后方可饮用,避免使用冰块。
○ 尽可能食用一次性包装食品,如罐头、饼乾、方便面,选择卫生状况良好的餐厅,选择彻底煮熟的热食,避免进食任何怀疑容易受到污染的食物。 做好防蚊虫叮咬措施,包括穿着浅色长袖衫裤,外露皮肤涂驱蚊剂,应尽可能在有空调设施或纱窗及蚊帐酒店住宿。 避免前往环境设施严重破坏、污水垃圾堆积的地方或丛林,避免接触老鼠、禽鸟、野生动物、人或动物尸体。 注重个人卫生。 回澳后留意自己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即时就诊,向医生说明旅游史和接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