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

新闻

显示模式: 网格 列表

2005年1月至3月就业调查结果

统计暨普查局最新一期就业调查的结果显示,2005年1月至3月的失业率为4.1%,维持上一期(2004年12月至2005年2月)的水平,但较去年同期下降1.4个百分点。就业不足率为1.1%,较上一期及去年同期分别下降0.1及1.2个百分点。 在失业人口中,寻找第一份工作的约有900人,占总失业人口的8.8%,所占比重较上一期下降1.5个百分点。 与上一期比较,批发及零售业和饮食业的失业情况持续好转,而不动产及工商服务业和建筑业则较上一期稍差。 在2005年1月至3月期间,劳动人口估计为24.0万人,当中就业人口23.0万人,失业人口9 900人。 劳动力参与率为62.5%,与上一期及去年同期比较,分别上升0.1及0.9个百分点。 按治安警察局提供的行政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3月底,持有非本地劳工身份咭的劳工共28 648名,较2004年12月底增加3.3%。按行业分类的详细资料请参阅附表。


「廉洁周」活动正式啓动

廉政公署与培正中学合办的「廉洁周」活动,於4月25日进行啓动仪式,廉政专员办公室主任何钰珊於仪式上发表讲话,以现实生活的事例,勉励同学做个具良好品德、有诚信的好学生。 是次启动仪式内容包括由该校学生自导自演真实故事改编的廉政短剧《成事不在天》,以及由学生伴奏及演唱《廉政之歌》,廉政公署人员亦透过播放个案实录短片,向学生说明公私分明、以身作则的重要性。 在仪式上,李祥立校长代表将一张以廉官、贪官为题的光碟赠与廉政公署,该光碟由培正中学史地学会因应「廉洁周」活动而搜集资料制作,并制成展板在校内展出。李校长於总结时表示认同廉政公署的工作,并指出为善为恶只是一念之差,年青人应自小养成诚实、正直的品德,以抗拒往后日子的种种诱惑。 在上述启动仪式后,为时一周的活动正式展开,项目包括在校园内展出有关廉政公署职能及处理个案实录等内容的展板、徵文、纸上游戏及由廉署派员与多班学生对话,主讲相关话题。该校还在年底举行班际壁报比赛,以廉洁、诚信为主题。 廉政公署期望「廉洁周」活动能与学校活动和常规德育课程相结合,藉着经验分享、丰富的影视素材、话剧和歌曲等多元化和互动的方式,向中学生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和廉洁守法的精神。廉政公署已安排在5月初与澳门葡文学校合办「廉洁周」活动,继续在不同学校推广诚实、正直的重要性。


澳门企业家代表团赴海南 出席“2005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

“2005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於今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在海南省博鳌举行。本次年会以“亚洲寻求共赢:亚洲的新角色”爲主题,主要探讨在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所发生的变化下,亚洲的角色和作用应该得到的正确估计,以寻求亚洲的共赢。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自第一届“博鳌亚洲论坛2002年年会”,每年在澳门基金会的支持下,组织澳门企业家代表团与会,藉机与来自各地的商政界人士交流沟通。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05年年会”的澳门企业家代表团成员包括澳门中华总商会许世元理事长、马有礼副理事长、崔世昌副理事长、澳门厂商联合会崔煜林副理事长、澳门付货人协会徐伟坤会长、澳门银行公会张鸿义主席,以及贸促局李炳康主席和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常设秘书处辅助办公室姗桃丝主任。另,作为博鳌亚洲论坛钻石会员之一澳门基金会由吴荣恪主席及李崇汾委员代表出席。代表团於四月二十二日由澳门国际机场出发,傍晚获全国政协贾庆林主席会面及拍照留念。翌日早上澳门企业家代表团一行参加了由博鳌亚洲论坛理事长、菲律宾前总统拉莫斯致欢迎辞的年会开幕式。接续由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主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贾庆林、 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 、尼泊尔国家部长会议副主席比斯塔、香港特别行政区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及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作主旨演讲嘉宾的「亚洲的新角色」全体大会。及后参加了奥地利总理许塞尔就「亚洲的新角色和亚欧合作的未来」的演讲午宴。下午参加了「中澳能源合作的未来」专题会及:「高层部长级对话:世界经济增长的挑战」全体大会。澳门企业家代表团於二十四日结束行程返澳。


二零零五年 五月份之税务责任

二零零五年

五月份之税务责任 至十日 印花税 -经常性提供宣传服务的商号,应缴纳上月份所徵收之税款。(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重新公布第17/88/M号法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b项) 至二十日 印花税 -保险公司应缴纳上月份实收保费相应之印花税。(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重新公布第17/88/M号法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根据第12/2004号法律第十四条之条文,免收本年度非人寿保险单之印花税) 全月 印花税 -信贷机构缴纳二零零四年度有关银行业务的印花税。(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重新公布第17/88/M号法律第四十条第三款) 旅游税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游综合体,餐厅(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厅,及同类之场所),舞厅(其中包括夜总会,的士高,舞厅及歌舞厅之场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场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应缴纳上月份所代收之旅游税。(第19/96/M号法律第十二条)
(根据第12/2004号法律第十五条内所指之场所,豁免其本年度之旅游税) 所得补充税 -所得补充税A组纳税人(第21/78/M号法律第四条第二款),透过M/1格式申报书,申报上年度收益。(第21/78/M号法律第十条第一款b项) 地税 -缴纳地税。
(根据第12/2004号法律第二十条规定,本年度继续豁免徵收少於澳门币100圆之地税) 地租 -缴纳地租。
(根据第12/2004号法律第二十条规定,本年度继续豁免徵收少於澳门币100圆之地租) 机动车辆税 -凡从事将新机动车辆出售予消费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机动车辆之自然人或法人在发生应课税事实后十五日内,递交M/4格式之申报书及缴纳结算之税款。(第5/2002号法律通过的《机动车辆税规章》第十七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五月份立法会议员接见市民时间表

立法会设有议员接待公众服务,市民可约见当值议员,反映意见。服务时间为:逢星期一、三、五,中午十二时至下午一时;预约电话:7967 501。 五月份议员轮值时间为: 五月二日(星期一):
许世元唐志坚(候补) 五月四日(星期三):
唐志坚区宗杰(候补) 五月六日(星期五):
区宗杰许辉年(候补) 五月九日(星期一)
许辉年 梁庆庭(候补) 五月十一日(星期三):
梁庆庭 冯志强(候补) 五月十三日(星期五):
冯志强关翠杏(候补) 五月十六日(星期一):
关翠杏贺定一(候补) 五月十八日(星期三):
贺定一周锦辉(候补) 五月二十日(星期五):
周锦辉戴明扬(候补) 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一):
戴明扬崔世昌(候补) 五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崔世昌 容永恩(候补) 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五):
容永恩吴国昌(候补) 五月三十日(星期一):
吴国昌张伟基(候补) 此外,市民亦可浏览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查看议员轮值时间表。 根据立法会第6/2000号决议,立法议员须按每一立法会期订出的轮值表,顺序接待已预约的公众,并分析及处理其要求,再向立法会主席提交处理个案的摘要报告,最后立法会主席会将报告内容通知有关市民。


「廉洁义工队」招募29日截止

廉政公署於本月初起招募「廉洁义工队」新成员,反应理想。为争取时间,月中起已陆续约见申请者,进行甄选面谈。报名时间至本月29日(星期五)止,廉署吁请有意申请加入者宜把握时间递表申请。 廉署将会通知入选者,经分组后,可望於5、6月间起参与廉署的宣传活动,协助推动廉政建设,包括今年立法会选举期间宣扬廉洁选举的活动。 凡年满16岁,有志协助廉署向本澳社会大众宣扬廉洁意识,有责任感而不求回报的人士,廉署都欢迎其报名。申请者可於4月29日前到廉政公署总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皇朝广场』十四楼)或社区办事处(黑沙环劳动节街68-72号裕华大厦地下)、各大书局、广星门市部索取报名表,亦可从廉署网页www.ccac.org.mo下载表格。 申请者除填妥表格外,尚须附同身份证副本及近照乙张,送回或寄回廉政公署总部或社区办事处,信封上注明『廉洁义工队』字样。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454424或454530廉署社区办事处联系。


「澳门城市新貌」摄影比赛2005开始派发表格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及本澳八个摄影团体合办「澳门城市新貌」摄影比赛2005,从27日起开始派发表格,有意参加人士万勿错过。 新闻局於去年首度举办这项摄影比赛,获得摄影界、居民的积极参予与支持,在逾700多张参赛作品中选出103张优秀照片,大大丰富了政府的照片档案,有效地记录了本澳日新月异的发展进程。 为系统地记录这个城市发展的足迹,新闻局决定今年继续举办「澳门城市新貌」摄影比赛,题材为2004年至今本澳城市发展的最新面貌。比赛收件日期由2005年5月16日起至2005年5月22日止。评选日期为2005年5月底。 获奖及入选的优秀作品除作公开展览之外,合适的照片还将用作《2005澳门年鉴》封面或插图,欢迎所有摄影爱好者参与。参赛表格在8家协办单位会址、公主摄影器材行、丽斯摄影器材行、龙影摄影冲印、恒星数码冲印、盈科数码摄影冲印公司、芝柏数码摄影冲印及时代摄影器材有限公司派发,亦可在本局网站(http://www.gcs.gov.mo)下载 : .DOC / .PDF 。 「澳门城市新貌」摄影比赛2005奖项包括冠、亚、季军各一名,除各得奖杯一座外,奖金分别为5000、3000及2000澳门元;另优异奖20名,奖金为500澳门元;入选奖则为30至50名(奖项袂目按作品水准而定),奖金200澳门元。另有一项由新闻局《2005澳门年鉴》编辑委员会选的一特别奖将颁发于获选作年鉴封面的作品,奖金5000澳门元。 是次活动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联同澳门摄影学会、澳门沙龙影艺会、澳门摄研会、澳门影友协进会、澳门综艺摄影会、澳门摄影艺术协会、澳门镜艺会及澳门数码摄影学会举办。


法谘会首次会议初定三大工作项目

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今(二十五)日举行首次会议,初步决定率先开展三大工作项目。 法谘会主席、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会后表示,法谘会委员是本澳法律界的专业人士,了解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就法律改革工作提出意见,并决定先就「商法典」、「道路法典」和公务员公积金制度进行研究,订出谘询形式、方法及时间表。 陈丽敏指出,由於「商法典」和「道路法典」涉及范围广泛,各委员将研究从何着手开展两大法典的法律改革工作,并在下次会议提出和讨论。她补充,上述三个项目将以专题小组形式,分别开展工作。 被问及以个人劳动合同形式聘用的人员加薪问题时,陈丽敏回应,经行政当局建议并获行政长官同意,调整公务员薪俸方案适用於所有公共行政工作人员,包括以个人劳动合同形式聘用的人员,并一律追溯至本年一月一日。


法谘会今举行首次会议

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下称“法谘会”)於今(25日)天下午四时三十分在特区政府总部举行了首次会议,由主席行政法务司陈丽敏司长主持,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 会议一般性讨论了“法谘会”的内部规章,该规章主要按第59/2005号行政长官批示的内容,尤以就如何徵询公众或相关业界意见的方式和研究项目等,对“法谘会”的职责、组织、运作等方面作出规范。此外,该规章并订定了主席、副主席的职权、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会议的召集等相关方面的安排。规章亦对“法谘会”专题研究小组的设立、运作等作了规范,包括“法谘会”成员可向主席建议就特定事项设立研究小组,该等小组除“法谘会”的成员外,还可邀请其他专家及专业人士参与;“法谘会”任何成员及秘书长得以非有关小组成员的身份列席会议,而两个或以上的研究小组亦可根据需要联合举行会议,共同探讨相关的事宜;研究小组须以科学性、专业性及客观的原则进行特定的研究工作,并应於指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关的报告书。该内部规章同时订定,如有需要或於适当时,“法谘会”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内或以外的其他实体订定合作协议。 各与会成员围绕如何开展好“法谘会”的工作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积极听取和收集对法律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为“法谘会”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意见基础。此外,会议亦充分听取了各成员对法律改革办公室(下称“法改办”)初步工作计划的意见。会议还对如何发挥“法谘会”的功能,加强与“法改办”及所有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政府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关系进行了交流探讨。 出席今天会议的“法谘会”成员还包括副主席艾维斯、骆伟建,委员朱琳琳、张永春、沈伟强、陶智豪、许昌、冯瑞棠、杨允中、刘淑强。


欧文龙率团访问北京

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今(廿五日)前往北京,分别拜访建设部、科学技术部、水利部及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就加强澳门与内地在城市建设、科技与创新、水域综合治理规划及环境保护方面的交流和合作交换意见。 随同司长访问北京的人员有: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振东、港务局局长黄穗文、土地工务运输局副局长陈汉杰、房屋局副局长谭光民、环境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代主席黄蔓荭、科技委员会秘书长韦海扬,以及司长办公室人员。 司长一行将於廿八日结束访问返回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