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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暑期活动 “艺术文化体验之旅” – 中国武术班

(教青局图片及说明)


澳门演艺学院周六办《春季音乐会》 演绎《天鹅》《帕萨卡利亚》等着名乐曲

澳门演艺学院将於本周六(四月三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在该院礼堂举行《春季音乐会》。这是继二月举行的以中乐为主的《新春音乐会》后,另一出为观众带来截然不同的西乐风韵音乐会,表演的学生多为十二至十八岁的青少年,而年龄最少的表演者只得八岁。音乐会免费入场,欢迎有兴趣的居民欣赏。
《春季音乐会》是澳门演艺学院本年度所举办的第二场音乐会。在二月举行的《新春音乐会》以中乐为主,由古筝、扬琴、二胡演绎的铿锵乐韵,贯穿了整个音乐会。欢欣热闹的曲调,配合春节的传统节日气氛,演出获得一致的好评。继洋溢中乐色彩的《新春音乐会》后,澳门演艺学院本周推出《春季音乐会》,为观众带来一个充满西乐音韵的音乐会。 音乐会上,学生们将以独奏、重奏、乐队等形式演出。除了钢琴、弦乐的节目外,更有长笛、萨克管等管乐的表演。院内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将演绎《天鹅》、《帕萨卡利亚》等多首着名乐曲。这次演出是院内教师细心指导及学生长期积极排练的成果。 澳门演艺学院音乐学校现有学生五百多名及导师五十多位。为向学生提供全面的系统性和规范性的基础培训,除主修器乐、声乐及音乐理论、音乐历史课程外,学校还有室内乐和各样合奏组的设立,包括弦乐四重奏、二胡小组、古筝小组、扬琴小组、学生乐队及合唱团等,以便为学生提供较全面的培训。如有查询,可致电5040628或5040615澳门演艺学院。


澳门学界足球代表队参与第32届亚洲学界足球锦标赛

(教青局图片及说明)




2004年暑期活动 “艺术文化体验之旅” – 舞蹈班 (教青局图片及说明)

教青局;暑期活动;舞蹈班


第一届穗港澳儿童及青少年寓言阅读计划得奖名单

民政总署与香港小童群益会及广州市少年宫首届举办的现代「愚公移山」的故事──穗港澳三地儿童及青少年寓言阅读计划,已於七月二十日截止报名。是次活动对象为三地6-16岁的儿童及青少年,藉着阅读励志奋斗的寓言故事,并透过阅读计划、绘本创作比赛以及三地阅读交流团,让三地儿童及青少年加深彼此的认识,进行互动的阅读交流,共同推动阅读的风气与发展。该活动分为阅读心声写作比赛及绘本创作比赛,经由本澳多位专业人士作出专业评审,现选出得奖作品: 绘本制作得奖名单:冠军何凤青、亚军奇想队(朱幸仪、陆丽妍)、季军郑又榕;优异奖梁础颖、梁础欣、黄嘉燕、黄嘉莉、侯嘉宝、杨冠莹、梁思绮、冯颖珊、司徒嘉琪。阅读心声写作比赛冠军庄晓玲、亚军吴宇沺、季军丘蔓琪;优异奖丘蔓琪、马洁贞。 各得奖者可参与本月9至11日举行之「阅读交流营」,与来自香港及广州的得奖者进行阅读心得交流。颁奖礼及得奖作品展将於9月11日举行。 各得奖者将有专人联络通知出席有关活动。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228162纪念孙中山公园黄营均图书馆及953079白鸽巢公园黄营均图书馆查询。


“澳门文物之旅”路线设计比赛周五截止收件

由文化局主办的“澳门文物之旅”路线设计比赛将於本周五(八月六日)截止收件。参加比赛者需把握最后机会,将作品、报名表、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等,送交或邮寄至文化局。邮寄则以当日邮戳为准。 主办单位希望藉此活动让澳门居民出一分力,亲手设计心目中最美丽、最丰富的“澳门文物之旅”路线。优秀作品将有机会印制成宣传单张或小册子,不但可向游客推广澳门,亦可供本地居民假日时循着路线,一家大小亲身走入文物世界,欣赏一番。 本项比赛欢迎所有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参加。比赛分为中文及葡文两组,参加者可以个人形式,或以最多三人小组形式参赛。主办单位亦设立三个奖项:一等奖一名(奖金澳门币八千元及奖状)、二等奖两名(奖金澳门币三千元及奖状)以及入选奖十名(奖金澳门币一千元及奖状)。 有关章程及报名表可於文化局总部、澳门中央图书馆、澳门博物馆、澳门演艺学院、塔石艺文馆及本澳各大书局等处免费索取;或於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下载。评选结果将於2004年9月20日公布。查询可致电335141或7993193沈小姐;电子邮箱pr@icm.gov.mo ,或浏览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


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

为便利内地与澳门之间的经贸和人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将为澳门银行办理以下四项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 一、存款 参加清算的银行(以下简称参加行)为澳门居民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自由提存人民币。存款期限及利率由参加行自行厘定。 二、兑换 参加行为个人客户提供澳门币与人民币的兑换,但每人每次现钞兑换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通过存款账户兑换每人每天不超过等值20,000元人民币。对於提供购物、餐饮、住宿、交通、医疗等个人旅游和消费服务的澳门商户,参加行亦可为其因提供上述服务而收取的人民币现钞兑换成澳门币。 三、人民币卡 内地居民可以持内地银行发行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卡在澳门消费,或在自动柜员机提取小额现钞,但不可提取人民币现钞。澳门居民可持参加行或其附属机构发行的人民币银行卡在内地消费,或在自动柜员机提取小额人民币现钞。 四、汇款 持有人民币存款账户的澳门居民,可通过参加行向内地汇出人民币,惟收款人必须是汇款人本人,而且每人每天汇款不超过50,000元人民币。未提用的人民币汇款经审核后可汇回澳门。 按照有关计划,参加行吸收人民币存款,在保留适量的头寸后,会将存款转存给一间由人民银行授权担任人民币业务清算的银行(以下简称清算行)。清算行将其本身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各参加行转存的人民币存款,在保留一定数额的头寸后,全数存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向清算行付息,清算行向参加行付息,参加行则向存户付息。银行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清算成为参加行,而清算行则需由人民银行授权担任。人民银行将通过金融管理局邀请有兴趣担任清算行的银行提交申请,并与金融管理局协商,以公开、公正的方式选择一家具有丰富清算经验、拥有完备纲络和熟悉两地金融管理政策法规的银行担任清算行。 回归以来,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关系日趋紧密,澳门居民使用人民币已有一定的规模。随着两地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自由行和泛珠三角经济合作等政策与措施的落实,两地经贸交流将会更加密切,两地居民旅游、人员互访亦将更加频繁,澳门居民对人民币的需求以及人民币在澳门的使用量亦会随之上升。人民银行为澳门银行提供个人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安排,正好顺应了这一市场需求。可以预见,开放个人人民币业务将会进一步推动两地的人员交流与经贸往来、促进两地经济的融合。爲使澳门银行能够尽早落实和推出各项个人人民币业务,澳门金融管理局将会与银行界紧密联系,并积极提供协助。与此同时,澳门金融管理局将根据今天在澳门与人民银行签署的相关合作备忘录,加强合作与交流,并在不断满足市场需要的同时,维护、促进两地的金融稳定。


《国际法强化培训课程》在北京开幕123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澳门特区行政法务司合办的《国际法强化培训课程》,今(2)日上午在北京举行开幕式,由外交部驻澳特派员公署万永祥特派员、行政法务司陈丽敏司长、外交部条约法律司高风代司长、特区驻北京办事处吴北明主任、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林韵妮代主任主持。 高风代司长在开幕式上致辞时表示,回归以来,外交部和特区政府在培训方面有良好的合作,2003年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协助特区举行了国际法讲座,反应良好。是次培训是双方在法律领域合作的深化和发展。为办好此次培训,外交部条法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安排设置了近40次的理论课程和近10次的参观考察,期望通过培训能对特区政府及学员今后的工作有所裨益。 陈丽敏司长致辞时感谢外交部,特别是条约法律司及驻澳特派员公署各领导的全力支持和协助,为特区安排国际法培训项目。外交部对今次课程高度重视,派出优秀及经验丰富的导师,及提供张湾培训中心为上课地点。特区的学员将通过是次培训,加深了解国家在国际法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同时有利丰富知识,扩阔视野,对提升业务水平大有裨益。 陈司长强调,随着培训项目的进一步开展,双方的合作正迈向更深的层次推进,期望在这个良好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合作。 按照特区政府去年9月与外交部条约法律司达成的合作协议,课程由外交部专家授课,内容包括条约法、适澳公约、国家外交政策等,双方并会根据实际需要,继续举办专门的课程。培训工作於去年十一月正式落实,在澳门举行了国际法培训讲座,《国际法强化培训课程》是其延续深化的培训项目。 《国际法强化培训课程》旨在加强特区政府在国际法领域的人才力量,以配合行政当局现正进行有关工作、及日渐增加的对外交往和国际法事务工作。该课程由今日开始,为期近一个月,共有15名在特区政府从事国际法范畴工作的法律专业人员参加,课程内容涉及中国外交与国际法、中国参加国际组织的情况及发展、中国与欧盟及葡萄牙的双边关系、国际法实务事宜、国际形势与外交工作等。 中午,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与陈丽敏司长进行了会面,并获张业遂副部长设宴款待,出席的还包括外交部驻澳特派员公署万永祥特派员,双方进行了亲切的交谈。 200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