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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關注澳人內地超齡子女來澳定居問題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強調,特區政府一貫關注澳門居民在內地超齡子女來澳定居的問題,雖然政府不具批准有關子女來澳定居的權限,但會負責溝通協助,以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合理解決問題。 陳麗敏以書面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有關內地成年子女來澳定居的質詢時指出,行政長官於今年四月二十日,指派行政會三名委員與關注超齡子女來澳定居事宜的三個團體代表會面並聽取其訴求,體現了特區政府對有關問題的關注態度。 她重申,特區政府雖不具備批准內地相關子女來澳定居與否的權限,但會協助溝通,以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解決問題,這是政府和社會的共識,而優先協助解決具合理性、以合法途徑來澳定居的澳門居民在內地超齡子女的來澳定居問題,正符合這個共識。 對於質詢中提及強化本澳人力資源的問題,陳麗敏表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各種有利強化本澳人力資源的因素,但內地超齡子女來澳定居問題的合理解決與人力資源的強化,則分屬兩個不同範疇的課題,各有目標和手段,現階段仍以分開處理為宜。


打擊非法工作行動統計數字(二零零六年五月)

根據治安警察局的統計資料,二零零六年五月份,治安警察局及其與勞工事務局以及其他政府部門聯合打擊非法工作行動的統計數字如下: 稽查次數:85
稽查場所數目:92
稽查僱員總數:4,840
外地僱員人數:1,899
本地僱員人數:2,941 在稽查行動中,查獲非法勞工74名。同時,移交檢察院的非法勞工案件有37宗,涉及被拘者30人。 特區政府重申,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可被判處二至八年徒刑,而僱用持有為他人工作許可的非居民,則按所牽涉的每一僱員科處一萬至四萬元罰款(澳門元,下同)。對於未持有工作許可而在澳門工作或在許可地點以外工作的非居民,除了可被科處五千至二萬元的罰款外,亦可被處以兩年內禁止在澳門從事任何勞務活動的附加處罰。此外,非居民為自身利益親身及直接從事活動必須先取得為此效力的行政許可,若不遵守有關規定則可被科處二萬至五萬元的罰款,同時,兩年內亦可被禁止在澳門從事任何勞務活動。 特區政府再次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而要挺身作出舉報,因為有效遏止非法工作的行為有賴市民協助。如確實獲悉有非法勞工在澳門工作,除可致電治安警察局573333或海關559944作出舉報外,亦可聯繫勞工事務局,電話:338808(辦公時間有專人接聽,其餘時間有電話錄音服務)或傳真550477,一切資料,絕對保密。


重型客車及銀行櫃員課程的甄選情況

為配合旅遊業及銀行業的發展需要,勞工局特別推出了「重型客車司機培訓課程」及「初級銀行櫃員實務培訓課程」(與澳門銀行公會合辦),有關課程已於五月份接受報名,兩課程都各有三百名市民報讀。然而由於課程名額有限,故勞工局現時正為該兩項課程進行甄選,就有關甄選情況如下:
考慮到開辦「重型客車司機培訓課程」的目的,是由於博彩旅遊業的高速發展,市場對重型客車司機將有很大的需求,故實有必要培訓有關從業員以回應市場訴求。同時,亦為有志投身重型客車司機行列的人士提供培訓機會,協助他們考取重型客車駕駛執照,以增加就業及轉業的能力。有關課程學員名額為五十人,主要對象為失業人士、中壯年、較低學歷欲轉業之人士。針對課程對象及重型客車司機的工作特質,勞工局將課程甄選分三階段進行,分別為資料審閱、面試及參考資料評定階段。資料審閱主要是根據學員的就業競爭力、職業背景等方面進行評分,考慮到中壯年、較低學歷及就業競爭力較薄弱的人士,其本身的職業選擇有限,必須通過培訓來提升就業能力,故該等人士將為最急切需要培訓的一群,因此資料審閱評分方面,該等人士將獲較高之評分,得分最高之首一百四十名報讀者可進入面試。面試形式為透過面試人員與報讀者之互相溝通,讓報讀者知悉重型客車司機的工作性質,及讓面試人員評估報讀者對投身重型客車司機工作之熱誠,再根據學員過往參與職業培訓課程的紀錄及學員所提供之僱主推薦信函,按既定標準給予評分,總分數最高之首五十名學員將獲參與課程。有關面試將於本月十九至二十一日進行,而入選面試學員名單已張貼於勞工局職業培訓廳之望廈辦事處之公佈欄內,歡迎報名者到上址參閱。 而就「初級銀行櫃員實務培訓課程」,由於課程目的為紓緩目前銀行業因人材流失而造成人力資源短缺的情況,並為有志投身銀行業人士提供職前的基礎性培訓。故此,符合課程基本學歷要求的失業人士將被優先取錄,其次為現正就讀本澳高等院校的學生,因該等人士最有可能於完成課程後以全職或兼職形式擔任銀行業的工作,故該等人士將獲優先取錄。完成甄選程序後,將以抽籤形式選出九十名正選學員及決定該等學員入讀課程的先後次序。
另外,由於上述兩課程的報名者情況踴躍,故勞工局計劃於日後再開辦有關課程以回應市民對課程的訴求。


澳門與比利時簽署避免雙重徵稅協定

正在比利時訪問的行政長官何厚鏵代表特區政府與比利時財政大臣雷德爾斯(Didier Reynders)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比利時王國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行政長官何厚鏵在當地時間今(十九)日下午三時與比利時副首相兼財政大臣雷德爾斯禮節性會面,其後兩人簽署了有關協定。 協議規定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及比利時王國國民在涉及兩地的不動產所得、營業利潤、海運和空運業務所取得的利潤、聯屬企業利潤、股息、利息、退休金和財產收益等範疇收益,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各種具體規定。 雷德爾斯對雙方能簽署有關協議表示高興,並指出協議可為比利時商界透過澳門進入中國市場提供更多機會。 行政長官指出,協議可讓澳、比兩地的公司利用兩地作為打進中國和歐盟市場的平台,相信兩地能在原有的良好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關係。他又形容比利時的經濟發展很有活力,相信未來會有更多澳商以比利時為平台打入歐洲市場。 行政長官今日下午五時將禮節性會見歐盟委員會對外關係總司總司長蘭達布魯(Eneko Landaburu);代表團一行傍晚將出席中國駐比利時大使章啟月及中國駐歐盟使團所設的歡迎晚宴。 行政長官明(二十)日將與歐洲議會對華關係代表團團長斯特克斯(Dirk Sterckx)及歐洲議會副議長維達—瓜達拉斯(Alejo Vidal-Quadras)禮節性會面。


行政長官會見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

行政長官何厚鏵一行今(十九)日展開在比利時的訪問行程,何厚鏵在當地時間早上十一時與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會面,雙方均表示有意進一步加強澳門與歐盟的合作關係。 行政長官在會面後表示,在與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的會面中,彼此回顧了過去澳門與歐盟的合作關係,雙方有意在原有基礎上加強合作;除了在教育、法律兩方面加強合作之外,亦希望透過與歐盟幾個主要國家,在環保工業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合作,他們亦很有意願充分利用澳門的平台作用,以及九加二的合作機制,打入內地環保工業,特別是技術輸入方面的市場。 特區政府在下一階段,會透過有系統的合作,希望能夠扮演一個較為積極的角色。他指出,歐盟方面有五至六個國家,在水、電和污水處理等項目長期與澳門的企業有合作關係,歐盟有很多國家亦希望利用這合作渠道。 他表示,特區政府希望透過這些合作,特別是邀請這些公司再加強在澳門的參與,充分利用澳門作為平台及橋頭堡,相信對整個南中國市場有很大作用。


高速客船相撞事故

今天上午在本澳海域附近發生了一起高速客船相撞事故,幸未造成重大傷亡。 事件發生在上午十時十分一艘載有11名船員及42名乘客,由本澳駛往香港的高速客船 “新輪85”航行至本澳 “近岸浮標” 以東約2.5海浬時,與另一艘載有6名船員及86名乘客,由珠海開出的高速客船 “東區一號”發生碰撞。碰撞後“東區一號” 船艙入水並發現有两人墮海, “新輪85” 立即拋下四個救生筏並由隨即趕往現場救助的船隻救起。“新輪85”除了一名船員在協助救援時輕微受傷之外,其他船員及乘客均無恙。“新輪85” 的所有42名乘客在上午約11時22分過駁到由船公司從本澳外港碼頭開往接應的“新輪81” 後繼續前往香港。“東區一號”上的乘客亦分別過駁到前往接應的“東區二號” 和 “海亮號”後返回珠海。肇事之“東區一號”船艉入水下沉被錨固在現場以便作進一步跟進,而“新輪85”事後被國內海事當局帶往珠海協助調查。 港務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Macao VTS) 在收到有關訊息後立即啟動海上搜救程序並聯同海關展開海上搜救行動並將有關訊息知會珠海海上搜救中心及香港海上搜救中心亦有來電瞭解事件經過。行動中本澳由港務局派出4艘船、海關7艘船及澳門娛樂公司一艘拖船聯同多艘珠海海事局及公安邊防船隻參與了有關海上救助。消防局亦派出多輛救護車前往外港客運碼頭支援。所有救援行動約在12時20分結束。


二零零五/二零零六學年“中學法律公民教育課程”活動深受學生歡迎

由法務局法律推廣廳所舉辦的二零零五/二零零六學年“中學法律公民教育課程”活動已結束,期間舉辦的課程多達一百零六次,參加的學生甚眾,反應頗佳。 為提高本澳中學生對澳門法律的認識程度,自九六年起該部門便已開始派出法律專家到本澳各中學以粵語授課。自零三/零四學年開始,該局更將學校的法律推廣工作作為長期的公民教育課程去開展,讓學生有系統地由淺入深吸收法律知識,縮短知法守法的過程。經該局的法律專家悉心研究,重新設計一套內容系統化及具延續性的法律公民教育課程,按不同級別學生的認知程度和需要,逐層深入地將有關澳門的法律訊息傳遞給他們;而各個年級均有其本身的專題內容,且環環相扣,使學生能循序漸進認識法律與他們的關係及其重要性。形式改革後的專題內容包括:“基本法律概念”、“基本權利”、“法律體系概述”、“澳門基本法簡介”及“法律理論及案例”等,各專題內容需時約為四十分鐘,參與者包括中學各級學生。為使學生易於明瞭有關法律問題,該局除即場派發相關法律刊物外,更以競答問題的遊戲方式促進與學生的互動交流,並運用電腦投影設備附以生動畫面作解說,務使學生於活潑輕鬆的氛圍中認識嚴肅的法律。 在零五/零六學年參與該課程的學校共有十九間,分別為:中葡職業技術學校、利瑪竇中學、東南學校、海星中學、高美士中葡中學、培正中學、培道中學、教業中學、新華中學、粵華中學、聖玫瑰學校、聖羅撒女子中文中學、聖羅撒英文中學、廣大中學、蔡高中學、澳門三育中學(氹仔)、濠江中學(氹仔分校)、鏡平學校及氹仔坊眾學校等。當中參與的級別包括中一至中六,出席的學生人數達一萬五千四百多人。法務局推出該套課程三年以來,無論校方、老師及學生或家長等方面,均有極佳的迴響。 由九六年迄今,該部門已舉辦了同類課程超過四百五十次,累計參與的學生達十一萬八千餘人,足見課程深受各校歡迎,學生普遍反應熱烈,咸認為獲益良多。


行政長官啟程訪問歐盟、比利時及葡萄牙

行政長官何厚鏵今(十八)日率領特區政府代表團往訪歐盟、比利時及葡萄牙。他在啟程前表示 ,此行希望進一步加強澳門與歐盟、比利時及葡萄牙的合作關係,並與葡萄牙方面,就有效發揮澳門作為促進中國與葡語系國家合作的角色進行探討。 他指出,在行程首站布魯塞爾,將與歐盟高層會面及商討強化本澳與歐盟的未來合作,期間亦會與比利時政府官員會晤,期望進一步拓展兩地的雙邊關係。 至於訪葡之行,何厚鏵表示,將與葡萄牙新任總統及政府官員會面,除強化澳葡合作外,亦希望雙方進一步有效推動及積極發揮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系國家間合作平台的角色。他指出,葡萄牙新任總統對澳門相當熟悉,現時中葡兩國關係亦相當良好,共同嚴謹履行「中葡聯合聲明」;雖然澳門在兩國外交方面不會有具體參與,但會致力推動相互間在商貿、教育、文化及旅遊等領域的合作。 他被問及行程中會否磋商葡文學校遷址問題時強調,特區政府的態度是積極配合相關的遷址工作,目前政府有關部門已初步探討當中的具體細節。他相信,此行若與葡萄牙有關方面談到葡文學校,也將是原則性的討論,並不會達成具體和細節性的結果。他認為,由於涉及學校遷址的多方面尚有不少問題須作考慮,相信並不會於短期內落實最後定案,但事情總會「水到渠成」。 此外,對於會否與歐盟談及在澳設立辦事處,何厚鏵重申,現時歐盟與澳門間的聯繫模式合理且有效發揮作用,故此行不會談到相關問題。 代表團將於當地時間十八日晚上抵達比利時,並於十九日與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José Manuel Durão Barroso)、歐盟委員會對外關係總司總司長蘭達布魯(Eneko Landaburu)及比利時副首相兼財政大臣雷德爾斯(Didier Reynders)等會面。


行政長官周日率團訪歐盟、比利時及葡萄牙

行政長官何厚鏵將於周日(十八)率領特區政府代表團訪問歐盟、比利時及葡萄牙,期間將與歐盟及兩國的主要官員會面,以進一步加強關係和深化各方面的合作。 在歐盟總部及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期間,行政長官將禮節性拜會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José Manuel Durão Barroso)和比利時首相伏思達(Guy Verhofstadt),與歐盟及比利時多名官員會晤,並會出席一項合作協議的簽署儀式。 代表團將於二十一日轉赴葡萄牙首都里斯本。行政長官將禮節性拜會葡萄牙總統席爾瓦(Aníbal Cavaco Silva)、總理蘇格拉底(José Sócrates)及國會議長伽馬(Jaime Gama),並會晤多名部長。 隨同行政長官出訪的特區政府代表團成員,包括立法會副主席劉焯華及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等。同時,譚伯源將率領約三十名企業家隨團出發。 行政長官一行將於二十四日離開葡萄牙,結束訪問行程返澳。行政長官離澳期間,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行政長官曾於二零零零年出訪葡萄牙,在零一年訪問歐盟及比利時。


「舊區重整」法律制度將體現「以人為本」精神

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聽取法律草案構思介紹 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三個專責工作小組十六日下午三時在會址舉行會議,聽取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代表介紹設立「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草案的構思。政府工作小組代表表示,該套法律制度必須在保護私有財產和公共利益之間取得平衡,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重整工作則必須建基於具有公共利益性質的重整規劃大綱之上,建議政府主要擔當規劃、協調和監管角色,不動用大量公帑直接介入私人業權的收購工作。 「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草案的立法精神和目標 在介紹會上,政府工作小組代表強調舊區重整的長期目標是逐步提高本澳居民的綜合生活素質,改善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營商環境,在兼顧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及經濟效益的基礎上,配合澳門的發展定位,促進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在此前題下,「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草案的目的是確保澳門舊區重整工作得到法律的規範,明確賦予公共利益的性質,令舊區重整工作有法可依。該套法律制度必須以澳門整體長遠利益為依歸,平衡各方的利益,並在保護私有財產和公共利益之間取得平衡,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 政府工作小組代表指出,構思中的 「舊區重整」法律制度和「公益徵收」法律制度都具有增進公共利益性質,分別是適用範圍及實施主體不同,前者主要針對重建發展,由私人實體收購業權進行重建發展。當達到一定比例受影響業主對重建計劃、補償標準表示贊同後,方可採取業權強制收購程序;後者主要針對具必要性的公共設施,由政府透過法定程序徵收業權後進行建設。 舊區重建法律框架的構想 鑒於舊區重整涉及的法律問題相當複雜,當中又以重建發展為社會各界所關注,政府工作小組代表向委員重點介紹了舊區重建法律框架。構想中的舊區重建模式主要分兩類:一是政府按法定程序評定的重整區及重整單元,並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刊登了規劃大綱而推行的重建,當中又按執行實體的不同,分為由私人實體推動的重建,以及在限定時間內沒有符合資格的私人實體提出申請,而由政府公開招標的重建。二是由私人實體推動,經政府評定符合重建發展主要考慮因素,但未納入重整區規劃大綱的重建。而構思中的舊區重建法律框架將因應這兩類重建模式而訂定,主要分重建規劃、業權收購、補償安置、爭議仲裁、司法上訴等部份。 政府工作小組代表介紹時指出,為體現「以人為本」精神,其中一項措施是在展開重建計劃前,受影響業主可透過簽署「重建計劃及補償標準聲明書」表達意願,只有在取得一定比例的業主同意後,才開展重建計劃。「重建計劃及補償標準聲明書」的設立有利於增加重建工作的透明度,提供直接途徑,讓居民表達意願。 針對急待解決問題引入新概念和機制 政府工作小組代表表示,在參考了外地的舊區重整經驗,因應本澳社會的特點和社會各界的訴求,建議在制定舊區重建法律時,針對一些急待解決的問題,除了上述的「重建計劃及補償標準聲明書」外,還將引入其它新的概念和機制。 政府工作小組代表並稱,新的機制包括向受重建影響的業主提供除現金補償外的另一種選擇。該機制的運作是業主和發展商透過協商,把被收購的物業價值轉換成新建物業價值,而新舊物業的價值將按一個既定程式計算,雙方須結清差額,原業主才可取得新物業。 至於另一新機制───針對性的仲裁及司法上訴機制則在平衡業主和發展商等各方面權益的同時,也向雙方提供了一條快捷途徑,解決因收購而產生的各種爭議。為防止極少數人漫天索價,拖延重建計劃的落實,損害整體利益,建議引入強制購買業權機制。 政府工作小組代表表示,在制定「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草案的過程中,希望多聽取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及社會各界的意見,當中涉及的不少問題還需各方共同努力尋求共識和解決方法。工作小組計劃在今年下半年在吸納委員會和社會各界意見後,擬定草案的修改稿,經向大會介紹後按正常程序進入啟動草案的立法程序。